來源:齊魯網
2017-01-18 21:21:01
齊魯網1月18日訊 有家用轎車的朋友們都知道,給愛車上一份保險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對于剛剛購買新車的朋友來說更有必要。然而淄博市的一些市民向記者反映,他們在購買新車時被4S店要求,必須購買指定保險公司的車險才能提車。
多家4S店“潛規則”:不買保險,不賣車
據《民生直通車》報道,位于淄博市的金晶大道,在路北頭兩邊聚集了很多汽車4S店,淄博市觀眾所遇到的,捆綁銷售保險的行為是否只是個別現象呢?記者隨機走進了一家東南菱悅汽車4S店了解情況。
在這家4S店,銷售人員主推的就是平安保險公司的車險,也就是說只要從這買車,就必須購買平安車險。
記者走訪了多家4S店發現,雖然不同4S店搭售的保險公司不同,但是他們都在執行不買保險,不賣車的這樣一條“潛規則”。
按照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條,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第16條,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強制交易。對于4S店的捆綁銷售行為,工作人員不以為然。
按照我國《保險法》第11條的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定必須保險的外,保險合同自愿訂立。同時《保險法》第131條規定,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其從業人員在辦理保險業務活動中,不得利用行政權力、職務或者職業便利以及其他不正當手段強迫、引誘或者限制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4S店指定消費者購買保險和險種,顯然違反了《保險法》的規定。
記者揭秘“捆綁銷售”幕后
消費者該如何維權?
銷售人員表示,4S店和保險公司合作已經是普遍現象。在汽車銷售利潤減小的背景下,搭售汽車保險,能從保險公司那里得到高額的返點。
多家4S店的銷售經理表示,不同保險公司的返點不一樣,具體怎么合作還要看保險公司給4S店送來事故維修車的數量。
正是有經濟利益可圖,很多4S店不顧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違反《保險法》的規定,強制車主購買指定保險。
淄博市中國人民保險支公司的一位經理表示,只要與他們有合作關系,銷售他們的保險,他們在定損時會比其他維修點高,而高出來的費用全部歸4S店或者維修廠所得。
隨后記者又來到了太平洋保險公司淄博支公司,工作人員同樣表示4S店對維修率是有要求的。
那么以消費者強制購買保險為代價的“雙贏”合作誰來制止呢?記者拔打了山東省保險行業協會的電話反映情況。
工作人員表示,強制車主購買保險肯定是不允許的,同時保監發[2006]71號《關于加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管理的通知》中明確規定,手續費比例每單不得高于4%,而對商業險手續費沒有強制規定。顯然很多保險公司給4S店交強險返點20%甚至更多已經違反了這項規定!
在這里需要也提醒廣大車主,如果遇到4S店的強制捆綁銷售保險行為,一是可以到當地消費者協會舉報,二是到當地的保險行業主管部門保監局舉報,對搭售行為勇敢說“不”!也希望當地主管部門加強監管,堅決制止這種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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