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7-01-19 12:03:01
今天上午,聊城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
聊城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王魯介紹聊城地方立法工作的開展情況。
聊城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郭延偉介紹《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有關情況。
齊魯網聊城1月19日訊(記者 左新新)今天上午,聊城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聊城市擁有地方立法權以來的首部實體法《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的相關情況。
聊城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王魯、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郭延偉、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張建華、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支隊長劉占軍出席會議,會議由市人大常委會研究室副主任葛銳主持。
2015年12月1日,聊城市獲得地方立法權。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將《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列入2016年度立法計劃。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郭延偉介紹,《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于2016年12月28日經聊城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7次會議通過,于2017年1月18日經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5次會議批準,將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這是聊城市擁有地方立法權以來的首部實體法。
《條例》共九章九十九條,主要包括總則、車輛和駕駛人、道路通行條件、道路通行規定、交通事故處理、交通安全社會治理、執法監督、法律責任和附則等內容,結合聊城實際,重點對各級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職責,道路交通規劃和路網規劃,停車場建設,三輪車、四輪車上道路行駛和從事客運經營的管理,交通事故救援和處理機制,交通安全社會參與等幾個方面作了規定。
在《條例》的起草和審議過程中,市人大常委會始終堅持在全面推進法治聊城建設的大背景下進行立法,把符合聊城市實際的新的發展理念融入地方立法工作全過程。《條例》提出了立體交通和智能交通,構建了四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體系,突出對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護,對“渣土車”有關內容進行了規范,提出了路網規劃、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公共交通規劃,提出了完善道路微循環和開放性小區建設,注重對交通影響評價制度進行規范,注重對城區公共停車場的管理,對公交車專用通道的規劃和使用做了規范,提出了建立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機制,對輕微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做了規范,提出了發揮機關、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和社會團體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自管自律作用的有關內容,提出了新建學校配建停車設施等內容,并設計了對三輪車、四輪車管理的制度體系。
《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的出臺,凝聚了社會各界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尤其是道路交通安全立法工作的關注,是一部廣泛集中民智、充分反映民意的法規。《條例》確立的一系列制度,對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百姓安全出行,維護社會穩定有著重要意義,將在聊城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產生重要而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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