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9-10-23 20:55:10
齊魯網·閃電新聞10月23日訊 超限超載極易誘發交通安全事故。2018年,交通運輸部等部門聯合印發通知,對超限運輸車輛的承運人、裝載企業、貨運企業、駕駛員實行“一超四罰”。那么這項制度在山東落實得如何呢?來看記者的調查。
10月12日,記者在位于鄒平東部的一家物流公司看到,有十幾輛滿載鋼筋的運輸車輛等待通行。知情人告訴記者,眼前這些車輛,只要鋼筋高出廂斗,都超載。
物流公司司機告訴記者:“一般情況下拉標載車根本看不見,就跟空車一樣,根本看不見車里有東西,如果看見有東西了,他肯定是超載。”
下午五點半,這些超載車輛開始出發。在駛出物流公司時,并沒有進行任何的重量測量。記者一路跟隨,發現這些超載車輛一路暢通無阻。沿途還有很多超載車輛經過,一度出現了堵車現象。那么這些超載車輛為何能夠名目張膽地上路行駛呢?
某物流公司司機介紹說:“淄博有個專門帶路的公司,他負責組織起來給你帶路,以前的時候我們是一個車一個月6000 。”
知情人告訴記者,物流公司的車隊都跟帶路公司簽訂了委托協議。為了證實自己的說法,他還把車輛每天繳納帶路錢的微信截圖發給了記者。在東營市和淄博市交界的227省道上,他的說法得到了驗證。
記者發現,在這里等待帶路人員通知放行的車輛,多達四五十輛。晚上12點,在接到帶路人員可以通行的通知后,車輛陸續啟動,十分有序地向前方進發了。
如果說駕駛員為了一己私利,非法超載,無視“一超四罰”的規定,那么公司企業、港口碼頭落實情況又如何呢?10月14日晚上10點,記者在濰坊港西港調查時發現,大量的超載車輛從港口魚貫而出。
記者在濰坊港采訪到一位大貨車司機,他的車門顯示允許牽引總重量40噸,而他自己說拉了七八十噸。還有一位司機車門顯示允許牽引總重量40噸,但他自己說拉了100多噸鐵粉。
荷載40噸,竟然拉到100多噸。如此嚴重超載,濰坊港真的對此視而不見嗎?
隨后記者采訪濰坊港西港工作人員,對方表示:“咱這邊就只管放行,不管他拉多少,我們這只管放行收單子。”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一條規定:道路運輸站(場)經營者允許無證經營的車輛進站從事經營活動以及超載車輛、未經安全檢查的車輛出站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道路運輸車輛進站從事經營活動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顯然,濰坊港西港并沒有落實一超四罰。
在調查中記者還發現,有一部分司機實際是想拉標準載重,但是由于缺乏話語權,被貨運代理人強行指派進行超載運輸。
一位箱式貨車司機說:“車主誰愿意超載?沒有愿意超載的。你是要擔風險,但是貨代說話了就得超,貨代他說了算,車主和司機沒有任何權限。這個飯是人家給你的,不給你吃你就得餓著。”
按照《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第四十九條規定:指使、強令車輛駕駛人超限運輸貨物的,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30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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