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20-01-02 15:13:01
齊魯網·閃電新聞1月2日訊 日前,閃電新聞記者獲悉,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作家莫言訴深圳市玉瓷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深圳玉瓷公司”)人格權糾紛案作出二審判決,莫言獲賠經濟賠償200萬元及精神撫慰金10萬元。2019年12月30日,莫言的委托代理人、泰和泰(北京)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汝忠表示,其于當日收到了二審判決書,莫言對該判決結果滿意。
二審法院在判決中提到,莫言系我國獲得過諾貝爾文學獎的著名作家,且莫言對自身形象、名譽十分珍視,在商業代言方面非常謹慎,深圳玉瓷公司虛構莫言為其產品代言的事實具有明顯惡意,對莫言的社會形象造成較大損害。最終,深圳玉瓷公司的上訴被駁回。
被告經他人牽線結識莫言 后擅用其書法合照做宣傳被訴
據南都此前報道,深圳玉瓷公司創始人董震雷經他人牽線認識了莫言,隨后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將莫言的題字以及二人合照用于該公司的商業宣傳。
2018年12月,莫言發現網上出現了大量與他本人相關的廣告代言視頻和圖文信息,這些推廣內容都與深圳玉瓷公司相關。在一段《玉瓷企業宣傳片》的視頻中,配音稱“莫言老師家里在使用玉瓷科技純陶瓷養生鍋后,給予了玉瓷科技極高的評價,并邀請公司創始人董震雷到家里做客,為其題詞……”另一段廣告視頻中還標注“莫言以戰友相稱的企業家導師——董震雷”,并插入了二人的合照。
圖片來源:騰訊視頻
但記者了解到,莫言與董震雷本不相識,在其小區收發室工作人員顧某牽線后才有了接觸。顧某向莫言表示,董震雷為其家人支付了保險費,自己無以為報便懇請莫言為董震雷寫一幅字,莫言出于助人的心態勉強答應。幾天后,顧某再次請求莫言能讓董震雷來家拜訪。董震雷請求與莫言合影留念,并拿出事先準備好的莫言的書讓其簽名。因兩人均曾入伍,莫言便在落款題字中寫道“贈與董震雷戰友”。
圖片來源:騰訊視頻
莫言在起訴時稱,自己從未使用過被告的產品,也從未對其產品進行推介,更沒有對其產品進行代言。深圳玉瓷公司被指在未獲授權的情況下,擅自將莫言的姓名、照片以及書法作品用于企業的宣傳視頻及廣告中,讓消費者誤以為原被告之間具有關聯性,此舉嚴重侵犯了莫言的姓名權和肖像權。
法院終審判賠210萬,因綜合考慮莫言代言的市場價值
被訴后,深圳玉瓷公司辯稱,其沒有在網上傳播涉案視頻及網頁圖文信息,也沒有授權任何人或組織在網上傳播上述信息。另外,原告主張的財產賠償金額、精神賠償金額沒有相關證據佐證,也遠遠超過了相關的賠償標準。另外,制作《玉瓷企業宣傳片》的目的僅是用于內部員工激勵。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深圳玉瓷公司未經莫言的許可,使用其姓名與形象進行商業宣傳,制造莫言為其產品進行代言的廣告形象,侵犯了莫言的姓名權和肖像權。 在確定賠償數額時,一審法院考慮了莫言代言的市場價值、被告的過錯程度、原告形象的受損程度等幾個因素,酌定被告賠償原告財產損失200萬元以及10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
一審判決后,深圳玉瓷公司不服,繼續上訴。上訴時,深圳玉瓷公司提到,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其賠償損失金額應在50萬元以下范圍確定賠償數額。
對此,二審法院認為,莫言作為我國獲得過諾貝爾獎、具有重要社會影響力的作家,其身份、社會形象、社會地位與一般的影視明星、作家具有明顯的差異,如其進行商業代言則其代言的市場價值不言而喻。因此簽署規定中50萬元的賠償限額顯然不能填補莫言的損失。最終,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閃電新聞記者 鄭雅馨濟南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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