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7月15日訊 日前,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財政廳聯合發布《關于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提出山東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征的政策將延長執行到2020年12月底;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征收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6月底。
此外,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至2020年12月底,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緩繳期間,職工按規定享受各項社保待遇。
根據《通知》,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可按月、季、半年或年繳費。2020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確有困難的,可自愿暫緩繳費。2021年可繼續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對2020年未繳費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進行補繳,繳費基數在2021年當地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范圍內自主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