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2月19日訊 近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2020年度優化營商環境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山東省中魯建筑集團總公司等5家省屬“僵尸企業”破產清算案。
2020年4月,山東省中魯建筑集團總公司等5家省屬“僵尸企業”清算組向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申請,以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為由申請其破產清算。
因5家省屬企業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債務人財產狀況清楚且資產和負債已基本確定、債權人數較少,符合破產案件簡化審理程序的條件,故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對這5家省屬企業簡化破產審理程序,同時決定由審判員獨任審理。截至今年6月下旬,該5家省屬“僵尸企業”破產案件在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上宣告破產并終結破產程序,從立案受理到終結破產程序最短用時39天,最長用時43天,平均用時40.8天。
濟南破產法庭緊緊抓住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的有利時機,及時出臺《關于破產案件簡化審理程序的操作規程(試行)》,明確簡案條件,完善快審流程,極大提升了破產案件審理速度。同時,結合改革試點工作“擴大獨任制適用范圍”的相關要求,對法官獨任審理簡單破產案件進行了大膽嘗試,在節約司法資源、提升審判質效方面均取得了良好效果。上述5件破產案件的快速審結,不僅創造了濟南市快速審理破產案件新紀錄,更為實現省屬、市屬“僵尸企業”集中快速出清積累了寶貴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