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月5日訊 生意上的合作伙伴因強奸入獄,私企老板李某卻以此為由,打著自己人脈廣,可以幫忙疏通關系的幌子,詐騙他的母親六萬七千元。民警一查才知道,原來這不是李某第一次行騙,他是個地地道道的專吃窩邊草的慣騙。
2020年六月中旬,年近六旬的王女士到龍洞派出所報警稱:自己的兒子王某某在2019年底,因涉嫌強奸被青島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自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1月3日,不到10天時間,兒子一起做生意的合作伙伴李某以幫王某某活動關系為名,先后五次騙取王女士錢財共計六萬七千元。王女士要求公安機關予以立案,追究李某的刑事責任并追回錢款。
接到該報警后,龍洞派出所民警立即開展調查。通過到青島市公安局核實王女士兒子王某某涉嫌強奸案件辦理情況,多方取證,逐漸固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在2019年底至2020年1月初,多次實施詐騙手段騙取王女士錢財,共計六萬七千余元的犯罪事實。
2020年12月2日10時,龍洞派出所民警將嫌疑人李某抓獲歸案,經民警深入調查發現:李某,35歲,青島萊西人,現居住在濟南,是一家小私企的老板,2012年就曾因詐騙罪被判處過有期徒刑3年。
2019年9月,王女士的兒子王某某通過熟人介紹認識了李某,二人一拍即合,決定一起在萊西投資做生意。就在籌備階段,王某某卻在萊西因涉嫌強奸被公安機關依法拘留了。這時的李某并沒有為合作伙伴感到惋惜,而是從中看到了“商機”,認為賺錢的機會來了。對騙術駕輕就熟的李某,立即將王某某被拘留的消息告訴了其母親王女士,之后又天花亂墜地說自己老家在青島萊西,人脈很廣,能給王某某疏通關系,讓其盡早釋放。救子心切的王女士,顧不得太多,相信了李某的話。
此后,李某多次以請客、送禮為名,向王女士索要錢財。其中,先后兩次微信轉賬一萬五千元,又分三次給李某付現金,共計六萬七千元。而李某收錢后,王某某并沒有釋放,2019年1月初,王某某因涉嫌強奸被檢察院批捕,2020年5月,王某某因強奸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直到此時,王女士才如夢方醒,而據查李某詐騙的錢財僅一小部分用來請客吃飯,其余都被自己揮霍了。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歷下警方依法取保候審,也主動退賠了王女士損失的六萬七千元,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警方提醒廣大市民:臨近年關,大家要提高防范意識,辦理相關手續請到相關部門進行咨詢,不要隨意“托付他人”,謹防被騙。一旦發現被騙,要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