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2月16日訊 南四湖是山東省最大的淡水湖,具有防洪、排澇、灌溉、供水、養殖、航運及旅游等綜合功能,在經濟社會發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同時,南四湖還是南水北調東線工程上的重要調蓄水庫,其水質問題對南水北調工程的成效具有重要影響。記者從山東省司法廳了解到,《山東省南四湖生態保護條例》列入2021年立法計劃。《條例》草案堅持問題導向,全面梳理南四湖生態現存問題,進行有針對性的條文設計。
把生態保護作為第一要務:禁止在南四湖自然保護地進行礦山開采
著力統籌實施全域系統保護修復,構建邊界清晰、功能明確、管控有效的生態綜合保護體系,并為此規定了一系列比國家法律法規更嚴格的保護制度。實施濕地保護恢復與野生動物生境改善工程,修復植物群落,開展增殖放流、水草移植,全面修復南四湖水生態環境;在南四湖周邊規劃建設河湖緩沖帶,打造沿湖生態廊道;禁止在南四湖自然保護地進行礦山開采,并加強環湖采煤塌陷區綜合治理,嚴格管控塌陷區濕地水質標準,確保入湖水質穩定達標;科學使用農業投入品,減少化肥、農藥施用,減少農業面源污染。
著力統籌陸海環境整治:嚴格實行禁漁區、禁漁期和捕撈限額等制度
統籌建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以及配套管網,對島內居民與游客生活污水、水上游樂項目排污水以及旅游餐飲廢水等全部收集,處理達標后方可排放;科學劃定湖泊漁業功能區,嚴格實行禁漁區、禁漁期和捕撈限額等制度,建立湖泊人工增殖放流、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保護和修復水域生態系統。
強化保障和監督:實行南四湖生態保護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
明確南四湖生態保護工作應當堅持污染治理、生態保護和修復、資源循環利用并舉,遵循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科學規劃、綜合治理的原則,對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的職責作出界定;實行南四湖生態保護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
下一步,省司法廳將組織立法調研,召開專家論證會,圍繞湖心島生態修復、環湖生態廊道、特色產業發展、文化傳承保護、漁民安居等重點內容進一步完善草案,推動《條例》盡快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