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6月11日訊 為認真貫徹落實《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全評價機構執業行為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堅決整治安全評價機構弄虛作假問題,全面凈化安全評價市場,山東省應急管理廳近日制定了《山東省安全評價機構執業行為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從2021年6月開始,對山東安全評價機構執業行為進行專項整治,全面規范安全評價機構執業行為,整頓凈化安全評價市場,實現“整治一批、震懾一批、吊銷一批、提升一批”整治目標。
《實施方案》指出,將圍繞安全評價機構、生產經營單位、監管部門等3個層面開展專項整治。以整治安全評價機構弄虛作假、生產經營單位以虛假報告獲取相關許可(“兩虛假”),安全評價機構出租出借資質、評價人員出租出借資格證書(“兩出借”)等問題為重點。對《安全生產評價檢測檢驗機構管理辦法》施行以來即2019年5月1日起(以安全評價服務簽訂合同時間為準),在山東執業的安全評價機構和法定安全評價項目進行全面檢查,做到“兩個全覆蓋”,并延伸檢查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專業技術人員。
此次整治行動將從2021年6月持續至2021年12月,分動員部署、自查自改、集中檢查、督導互查、驗收評估和總結提升六個階段進行?!秾嵤┓桨浮芬髮Πl現的虛假失實安全評價報告,要嚴肅追究安全評價機構、報告編寫與評審人員、生產經營單位、建設單位和提供虛假材料“第三方”的責任。對省內機構需實施吊銷機構資質行政處罰的由省應急廳負責,對省外機構由省應急廳將查核情況和有關證據材料移送機構注冊地省級監管部門。對利用虛假報告取得安全生產相關許可、驗收、備案的,實施審批、驗收、備案的部門要對涉事生產經營單位依法依規實施處罰,撤銷相關許可。接受移送的部門要依法依規處理,并將處罰情況及時反饋,形成工作閉環。
在專項整治期間,省應急廳還將對各市專項整治開展情況,安全評價機構執業情況等進行隨機抽查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將督促各地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并公開通報。
《實施方案》明確提出,對集中檢查期間查不到位、查不出存在問題,虛假評價報告應判定而未判定的,應立案查處而未立案的、對違法行為不依法落實行政處罰的地市實行重點跟蹤督辦,省應急廳將派出工作組,聘請安全專家(必要時聘請國家級專家)全程參與,對該地區等進行進駐徹查,發現問題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并公開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