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5月19日訊 山東省市場監管局5月18日發布2021年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省級監督抽查結果,結果顯示,江蘇綠能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睿佳車業有限公司、臨淄過客電動車行、濟南市歷城區金彭電動車經營部生產或銷售的2批次電動自行車不合格。
本次共抽查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產品20批次,依據GB 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等標準的要求,對電動自行車產品的車速限值項目、制動性能(干態) 項目、整車質量項目、結構項目、車速提示音項目、淋水涉水性能項目、反射器、照明和鳴號裝置項目、電氣裝置項目、充電器與蓄電池項目、防火性能項目等項目進行了檢驗。
本次抽查發現:
濟南市歷城區金彭電動車經營部銷售的標示江蘇綠能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綠能牌電動車不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
臨淄過客電動車行銷售的標示天津市睿佳車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小羚羊牌電動車不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
不合格項目為結構,反射器、照明和鳴號裝置項目,電氣裝置項目。
對本次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銷售者,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以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監督抽查的有關規定做好后處理工作。
產品知識科普及消費提示
電動自行車是以車載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具有腳踏騎行能力,能實現電助動或/和電驅動功能的兩輪自行車。依據蓄電池不同可分為鉛酸蓄電池電動車和鋰電池電動車。選購時建議:
1.核查是否有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認證)標志,相關零部件(如電池類型、容量、型號等)參數是否與合格證上標示一致。
2.關注反射器、照明和鳴號裝置項目:電動自行車反射器不合格,在使用中遇到照明不良路段行駛時,不能被側方和后方過往車輛及時發現,容易導致發生交通事故。
3.挑車型:不同的車型,其安全性及使用性能差別較大。建議選購與自己體型較合適的車型。對喜歡的車型試騎行,感受騎行舒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