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與電動自行車相關的火災事故
牽動人心
濟南、青島、臨沂等多地
下發緊急通知
嚴厲打擊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或充電行為
<濟南>
電動車違規“上樓”責任人或被罰款、拘留、判刑
近日
濟南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濟南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聯合發布
關于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法律責任的通告
為預防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規定》等法律法規,現就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行為的法律責任通告如下:
一、嚴禁在建筑內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連廊、樓梯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車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停放電動自行車或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二、在高層民用建筑內存在上述行為,拒不改正的,將對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三、在其它民用建筑內存在上述行為的,將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警告或500元以下罰款;
四、因違規停放、充電造成火災,尚不構成犯罪的,對責任人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500元以下罰款;
五、因違規停放、充電造成火災,構成犯罪的,將按“失火罪”或“消防責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責任,對責任人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廣大市民要切實提高消防安全意識,自覺規范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行為。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及物業服務企業要加大對電動自行車停放及充電的管理力度,對違規行為要予以制止。
濟南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濟南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2月26日
<青島>
嚴厲打擊電動車違規停放或充電行為
日前,青島市安委辦會同市消安辦聯合下發《關于切實做好電動汽車和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督促各級各部門單位做好電動汽車和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全市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通知要求,結合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和冬日攻堅行動有關安排部署,針對電動汽車和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自即日起至3月底,按照“誰的場地(場所)誰負責”的原則,在全市組織開展全覆蓋專項治理,深入排查整治轄區和行業領域電動汽車和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風險隱患。
同時,加強長效機制建設。要求相關部門積極推動符合安全標準的電動汽車充電樁和電動自行車停車棚、充電樁、充換電站等設施建設,推進電梯加裝電動自行車智能阻止系統,加強安全風險分析研判和定期巡查;強化工作追責措施,嚴厲打擊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或充電行為。
要持續加大社會面宣傳教育力度,通過“兩微一端”、廣播電視、手機短信、公共交通顯示屏等方式,全方位普及電動汽車和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常識;廣泛開展電動汽車和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加大警示曝光力度;發揮“小手拉大手”作用,在各類學校廣泛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推動安全措施落地;組織各區市制作并廣泛張貼電動汽車和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明白紙,開展“敲門行動”,做到宣傳“進門入戶”。
<臨沂>
嚴禁電動車占用消防通道
嚴禁電動車乘電梯上樓及攜電瓶上樓
2月26日
臨沂市物業管理行業協會緊急通知
開展物業管理區域電動自行車安全治理
關于開展物業管理區域電動自行車安全治理的通知
各物業服務企業:
2月23日凌晨,江蘇省南京市雨花臺區某小區內突發重大火災事故,起火原因為地面架空層停放電動自行車處起火引發,共造成15人遇難,44人在院治療的慘痛事故教訓,再一次為全體物業企業及業主敲響安全警鐘,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防患于未然,保障業主的生命財產安全,堅決遏制特重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徹底排查整治安全風險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市物業協會現就進一步加強物業服務區域電動車停放充電管理緊急通知如下:
一、立即組織開展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行為專項整治
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堅持問題導向,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查找短板問題,在各物業服務區域集中開展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行為專項整治,對在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為電動車充電的行為予以堅決制止并組織清理,對少數不愿配合的業主要加強溝通交流,于情于法于理做好解釋工作,切實把各類安全隱患止于萌芽。對拒不清理的,要及時向消防救援單位、街辦社區及公安派出所報告。
二、規范電動車停放和充電服務行為
各物業服務企業要進一步加強對非機動車停車場(庫)的管理,配合屬地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廣泛積極征求民意,依法依規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設施建設工作,加強消防安全檢查做好充電區域安全防范,依法合理計收相關費用,為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便捷高效的電動車停放和充電服務。采用科學技術手段,加強電動車停放充電管控。
三、組織發動業主齊抓共管
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充分發動廣大業主,堅決抵制電動車違規停放或充電行為,引導廣大業主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發現電動車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時,要及時通過有效途徑,向公安機關舉報。
四、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引以為戒,將這次電動車爆燃事故的現場視頻、網絡稿件、新聞報道轉發到業主群、樓棟群等,讓廣大居民切實認清危害性,提高警惕性,堅決抵制電動車違規停放或充電行為。要在小區宣傳欄、單元樓道、電梯內、安全出口等醒目位置張貼規范停放充電的警示標語、事故案例宣傳畫、禁停禁占標識、安全小知識、違規行為、舉報電話以及《消防法》、《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令第5號)、《關于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應急[2019]95號)、《山東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48號)等相關內容,通過全方位、多手段、持續性的教育引導,讓電動車規范停放、安全充電形成全民自覺,切實強化自我安全防范意識。
五、堅決落實防范措施
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加強對非機動車停車場(庫)的管理,盡量做到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燃油車與電動車分開停放,確保安全、規范、有序,有條件的物業小區要合理規劃,科學設置電動車集中停放和充電區域,加強消防安全檢查,要在物業小區建設微型消防站,非機動車停放點必須配備消防器材,并制定應急消防預案,開展常態化訓(演)練,培養一批“素質好、有經驗、懂操作、會處置”的小區消防人員,確保遇有突發事件能快速出動,有效應對。鼓勵采用科學技術手段,加強各入戶大堂管控,堅決把住電動車入戶停放充電的“第一道關口”,切實把安全風險降到最低、堵在“門外”,以安全效益促進管理效益、催生經濟效益,持續推動各物業企業健康、安全、高質量發展。
這次電動車引發重大火災事故教訓深刻、代價慘痛,物業小區電動車停放、充電等問題備受社會關注,請各物業服務企業務必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認真貫徹落實本通知要求,切實保障小區業主消防安全,共同筑起消防安全“防火墻”。
臨沂市物業管理行業協會
2024年2月26日
附件:致全體業主的一封信致全體業主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業主:
您好!
2月23日凌晨,江蘇省南京市雨花臺區某小區內突發重大火災事故,起火原因為地面架空層停放電動自行車處起火引發,共造成15人遇難,44人在院治療的慘痛事故教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令第5號)《關于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應急[2019]95號)《山東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48號)等法律法規,為保證消防安全,提高自身消防安全意識,請大家遵守并落實以下小區電動車管理制度:
一、電動車應統一停放至小區非機動車停車處(勿過多充電、高溫充電),嚴禁停放在樓梯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處。
二、電動車嚴禁占用消防車通道、嚴禁電動車乘電梯上樓充電及攜帶電瓶上樓。
三、電動車停放地點周圍禁止放置可燃物、火源、電熱和燃氣設施。
四、小區禁止亂拉亂接充電線路、禁止在指定地點以外區域充電。
五、嚴禁在群租屋和人員密集場所內停放、充電。
六、嚴禁違規改裝電動自行車和使用不合格的電池、充電設備,請勿購買和使用非標超標電動車。
七、請提醒家中小孩,嚴禁在電動車棚內逗留、玩耍。
八、請愛護電動車棚、充電設備,嚴禁在電動車棚晾曬衣物、堆放雜物。
九、違反消防法規,出現將電動車停放在禁止區域或進入電梯等違規行為的,對所有不良后果負全部責任。
安全警鐘長鳴,消防常抓不懈。為了創造和諧安全的社區環境,請廣大業戶自覺遵守,按規操作,如您發現有任何違反上述制度的行為,請及時通知物業企業或上報消防、公安部門。讓我們共同攜手,積極預防充電火災事故,合力維護公共安全。
感謝您的理解與支持。
臨沂市物業管理行業協會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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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齊妹在此提醒大家
務必重視電動車安全隱患!
防患于未然!擴散!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