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文化報
2025-01-15 09:11:01
原標題:各地實招頻出 擴大文旅消費
來源:中國文化報
原標題:各地實招頻出 擴大文旅消費
來源:中國文化報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擴大服務消費和促進文化旅游業發展的部署要求,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培育新增長點繁榮文化和旅游消費的若干措施》,提出6個方面18項具體措施,為推進我國文旅消費繁榮發展提供了新指南。
繁榮文化和旅游消費的政策一以貫之。2019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激發文化和旅游消費潛力的意見》,提出了推出消費惠民措施、提高消費便捷程度、提升入境旅游環境等9項激發文化和旅游消費潛力的政策舉措。2023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釋放旅游消費潛力推動旅游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提出要改善旅游消費環境、完善消費惠民政策。
一段時期以來,在政策引導下,各地方政府、省級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等也陸續出臺了地方性文旅消費促進政策。在這些地方政策文件中,有配套資金支持的內容,也有未來具體發展規劃目標,兼具指引性和可操作性,對促進各地文旅消費升級,帶動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甘肅:建設新型文旅消費集聚區
2023年11月,甘肅省印發《關于恢復和擴大消費的若干措施》,提出要全面落實帶薪休假制度,鼓勵錯峰休假、彈性作息,促進假日消費;推動深化絲綢之路旅游推廣聯盟、西北革命紅色旅游聯盟、關中城市群城市旅游聯盟協作合作,推動城市群、都市圈等聯合開發跨區域的文化和旅游年票、聯票促消費活動;開發特色化、多樣化夜間消費產品,鼓勵博物館、圖書館、游樂園等公共文化場館夜間開放,舉辦夜間文旅活動,激活夜間文化旅游消費,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建設“24小時生活圈”;打造沉浸式演藝新空間,將《絲路花雨》《又見敦煌》《樂動敦煌》《回道張掖》《天下雄關》等優秀文藝作品納入旅游線路產品,建設新型文旅消費集聚區。
北京:建設一批商文旅體融合示范商圈
2024年4月,北京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8部門聯合印發《促進多元消費業態融合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提出“力爭到2025年底,初步構建商文旅體農林水等多元消費業態融合發展生態格局”總體目標。行動方案提出,加快推動消費新地標建設和老舊消費設施改造升級,力爭培育10個以上多元消費融合新項目,推出10個以上商文旅體融合發展示范商圈;挖掘城市消費新空間,重點培育街區、近山、親水、賽事、演藝、夜間、數字7類多元消費融合場景,推出50個左右示范案例;鼓勵市場主體跨界經營、異業合作,挖掘城市IP資源,培育本土消費新品牌,推出10條以上多元消費融合代表線路。
新疆:點燃消費“引擎” 不斷增強高質量發展的持久動力
2024年5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等4部門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4年持續擴大消費工作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提出要促進文化娛樂消費,支持各地、州、市加強大型文娛消費活動場地供給;鼓勵區屬文藝院團提高演出頻次,開展文化惠民演出;豐富營業性演出類型方式,推出各族群眾喜聞樂見的小型劇(節)目,因地制宜培育音樂節、演唱會、演出季、美術沙龍、旅游演藝和沉浸式演出等新業態;推動“非遺+旅游”“演藝+旅游”“文博+旅游”融合發展,打造一批主題突出、特色鮮明的旅游演藝產品;積極培育自駕、特種、研學、康養、生態等特色旅游業態。
山東:豐富消費場景 開拓經營空間
2024年5月,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消費持續向好的意見》,明確指出要提升文旅、冰雪消費,豐富消費場景,開拓經營空間。意見提出,要開發探古、尋幽、懷舊、劇本、鄉情等消費場景,舉辦音樂節、時裝周等國際性、全國性節慶活動。打造山東特色郵輪消費場景,培育紅色旅游融合發展區。積極穩妥推動“城市公園+消費場景”“景區+消費場景”,因地制宜完善公園和景區配套服務功能,規范有序增加公園、景區周邊商業設施;加強城市商業空間公園化改造,提升消費環境品質,擴大人員密集場所多元化消費供給。舉辦節慶時令慶祝活動時,因地制宜增設餐飲、文創產品、國貨潮品等臨時市場,提供規范經營場地,臨街商鋪在不占用盲道、人行道情況下,可以適度外擺商品。
海南:依托20條政策措施進一步擴大消費
2024年5月,海南省財政廳、省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省商務廳聯合發布《海南省進一步促進文體旅商展聯動擴大消費若干措施》,通過支持大型演唱會、音樂節,支持離島免稅企業促消費等20條政策措施,進一步擴大消費。若干措施提出要鼓勵商貿經營主體、線上平臺企業,在海南舉辦歡樂節、國際電影節等大型主題活動期間,舉辦商業營銷、餐飲休閑等促消費活動,活動舉辦當月1日至活動結束當月最后一天實現納統商品零售額或餐飲收入增長超過20%且不低于2000萬元、交易單數超過1萬筆的,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提升消費環境國際化品質。對本省旅游景區、旅游度假區、國家級旅游休閑街區、國家級夜間消費聚集區、鄉村旅游點、旅游文化場所、體育場館、賓館酒店、商業綜合體等市場主體,新建或提升多語種服務咨詢臺、多語種標識標牌系統、行李寄存設備等國際化、便利化、多語種消費服務設施,按照設施設備投入的30%,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該措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江蘇:打造商旅文體融合的新型消費場景
2024年12月底,江蘇省財政廳、省委宣傳部、省公安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體育局等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文體旅聯動提振消費若干舉措》,圍繞促進入境旅游恢復發展、打造優質文旅線路、支持商旅文體融合促消費、發展文旅新業態、支持“夜經濟”品牌等10個方面,提出一系列獎勵措施。政策明確,支持打造商旅文體融合的新型消費場景,對以“水韻江蘇·有你會更美”為主題且現場人數達3萬人次的文旅消費推廣活動,根據現場銷售額給予主辦企業最高50萬元獎勵。支持在線旅游企業打造并在平臺顯著位置開設江蘇文旅專題,推廣江蘇特色文旅線路及產品,對全年過夜游客累計訂購達30萬人次的在線旅游企業,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支持發展文旅新業態,鼓勵各地發展郵輪游艇、房車露營、低空飛行等新業態,按年度完成投資額,對投資企業給予最高150萬元獎勵。支持“夜經濟”品牌打造,對省級以上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按年度累計接待游客給予最高150萬元獎勵;對2024年以來,A級以上景區新建或改擴建投資額達300萬元的夜游項目,給予最高80萬元獎勵。
(本報記者 張 婧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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