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科技日報
2025-03-14 08:39:03
原標題:創新監管方式,構建協同共治新格局
來源:科技日報
原標題:創新監管方式,構建協同共治新格局
來源:科技日報
◎朱立龍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嚴格食品藥品監管,抓好校園學生餐、平臺外賣安全監管。《質量強國建設綱要》也指出,創新質量監管方式,強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監管。當前,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在全球化與數字化浪潮的推動下,產品質量監管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與機遇。傳統監管方式已難以滿足消費者對高質量產品的需求,應創新監管方式,加快形成產品質量協同共治新格局,進而提升監管效能,保障消費者權益。
傳統監管方式難以滿足當前需要
傳統產品質量監管方式是在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其主要工作方式是通過政府部門的領導和制約,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推動質量監管工作的開展。隨著社會經濟形勢發生深刻變化,這一監管方式的局限性逐漸凸顯,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質量監管覆蓋面有限。長期以來,產品質量監管主要依賴部門分段管理,各部門之間信息共享不足,監管資源分散,難以形成合力。生產環節、流通環節、消費環節分別由多個部門負責,這種條塊分割的監管方式容易導致各部門權責不清、產生監管盲區。此外,傳統監管方式以事后抽查為主,通常在產品上市后進行抽檢,發現問題時往往已造成了一定的社會影響和經濟損失,無法從根本上預防質量問題的發生,缺乏對產品全生命周期的監控。
二是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企業往往被動應對監管,缺乏主動提升質量的動力。部分企業利用監管漏洞逃避責任,導致低質量產品流入市場,損害消費者權益。此外,產品質量信息不對稱情況時有發生,企業掌握更多產品信息,監管部門難以全面掌握,監管效果不佳。傳統監管方式以事后處罰為主,難以有效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三是監管效能有待提升。當前,我國產品質量監管正處于數字化轉型的初級階段,尚存在數據采集碎片化、智能化應用不足、產品追溯體系不完善等問題,難以實現精準化、智能化監管,嚴重制約了監管效能,亟待打破數據“孤島”,建立健全統一的產品質量監管信息平臺,用技術賦能產品質量監管。
四是協同監管不足,亟待形成“企業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政府監管”的監管新格局。隨著市場規模的不斷擴大,囿于人力、物力、財力有限,面對超大規模的市場經營主體,監管部門面臨監管任務與監管力量不匹配等挑戰。與此同時,消費者、第三方機構、新聞媒體等其他監管主體的作用尚未有效發揮,協同監督力度不夠。消費者參與度低,缺乏有效的參與渠道,難以發揮監督作用。第三方機構作用有限,難以有效約束企業行為。輿論監督不足,新聞媒體曝光力度不夠,難以形成強大的輿論壓力。
實現多方監管主體良性互動
基于當前我國產品質量監管方式存在的問題,應盡快構建多主體參與下的協同監管新方式,實現從“被動監管”向“主動監管”,從“單一監管”向“社會共治”的轉變,具體而言,可從以下幾個方面發力。
一是加強頂層設計,擴大監管覆蓋面。要打破部門壁壘,市場監管、工信、公安、海關等部門跨部門協同合作,聯合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形成監管合力。搭建產品質量監管信息平臺,提高數據處理能力和響應速度,實現協同監管主體之間監管信息實時共享和智能分析。通過在生產線、倉儲、運輸等環節部署智能傳感器等方式,監管部門可實時監控產品的生產、流通等全生命周期,及時發現和處理問題,一旦發現異常情況,系統會自動報警,精準定位問題環節,監管部門迅速介入,防止問題產品流入市場,實現靶向監管。此外,還應將企業產品質量納入信用評價體系,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信用約束機制,約束企業生產行為。
二是企業作為產品質量的第一責任人應落實主體責任,主動接入產品質量監管信息平臺,實現產品質量信息的公開透明。同時,企業可通過引入智能化生產設備和質量管理體系,運用大數據分析技術,對產品質量風險進行預警和研究;運用智能傳感器、無人機等設備,對重點產品、重點環節進行實時監控,從源頭減少質量風險。此外,企業應積極采用區塊鏈技術,建立產品質量追溯體系,通過將產品質量相關信息上鏈,實現來源可查、去向可追,不僅能提高監管效率,還能增強消費者對產品的信任,只需掃描產品二維碼,即可查看產品的生產、流通等全生命周期信息,有效解決產品質量追溯難題。
三是加強產品質量監管數字化建設。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人工智能、物聯網等數字技術為監管創新和協同監管提供了新工具。創新監管方式的關鍵在于通過數字賦能,加大監管技術投入,整合現有分散的監管系統和數據資源,建立覆蓋生產、流通、消費等產品全生命周期的質量監管信息平臺,推動產品質量監管智能化、精準化,從“分段監管”轉向“全程監管”,進一步保障產品質量,為人民創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四是鼓勵消費者、第三方機構、新聞媒體等協同參與產品質量監管。要暢通消費者投訴反饋機制,促進消費者主動在產品質量監管信息平臺分享產品質量信息、舉報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可通過掃碼查詢、在線評價、社交媒體分享等方式,積極參與到產品質量監督中。檢測機構、認證機構、行業協會等第三方機構可從產品質量監管信息平臺獲取產品的相關資料,從而科學、準確地檢測和評估產品質量。第三方認證機構可通過檢測和審核,頒發質量認證,幫助消費者識別高質量產品。行業協會則可通過參與行業標準的制定和修訂,為企業提供技術咨詢和培訓,幫助其改進生產工藝和質量控制,提升質量管理水平。鼓勵新聞媒體對產品質量問題進行及時準確的報道,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報道對產品質量監督的協助作用。
(作者系山東師范大學商學院教授、山東師范大學質量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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