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揚子晚報
2017-03-01 11:02:03
揚子晚報訊(記者 韓飛)2月28日,記者從省政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近日,我省出臺《關于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由55個部門和單位參與實施聯合懲戒,堪稱目前江蘇聯合獎懲方面規格最高、涉及部門最多、涵蓋領域最廣、懲戒措施最全的制度性文件。
55部門聯合懲戒,68項措施保證執行
《意見》如何保證對失信者執行到位?記者了解到,這次有55個部門和單位參與實施聯合懲戒,懲戒措施達68項,有較強的可操作性。《意見》懲戒力度大,對象準。原來由單個部門在單一領域對失信當事人實施懲戒,現在變為由多個部門在多個領域對失信當事人共同實施懲戒。懲戒的對象既包括失信的自然人,也包括失信的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
《意見》的約束行為從政府到社會,從市場到個人,具體涉及金融機構審批、民商事行為、行業準入、安全生產、政府采購招投標、政府優惠性補貼、法定代表人任職、公務員人員招錄、文明單位參評、高消費行為等30多個重點領域。
上了“黑名單”,衣食住行、子女教育都受限
《意見》要求加大對失信被執行人高消費及其他消費行為的限制措施,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支付高額保費購買具有現金價值的保險產品;限制乘坐飛機、列車軟臥、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限制住宿較高星級賓館(四星級以上賓館)、國家一級以上酒店及其他高消費住宿場所;限制參加旅行社組織的團隊出境旅游,以及享受旅行社提供的與出境旅游相關的其他服務,對失信被執行人在獲得旅游等級評定的度假區內或旅游企業內消費實行限額控制;限制購買、取得和開發房產、土地使用權等不動產;限制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限制以其財產支付子女入學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失信被執行人出境也受限制。
升職、就業都扣分,還通報單位
除了在擔任高管,參加公務員招錄方面被扣分,《意見》明確,失信被執行人為國家工作人員的,執行法院應當將失信情況通報有關組織人事部門。有關黨的組織和組織人事部門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相關規定處理。失信被執行人為國家機關或國有企業的,執行法院應當將失信情況通報其上級單位或者主管部門。失信被執行人為中共黨員的,執行法院應當將失信情況通報其所在的黨組織。
上了“黑名單”如何洗白?
《意見》指出,在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名單前,人民法院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風險提示通知。被執行人認為將其納入失信名單錯誤的,可以自收到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作出決定的人民法院申請糾正。已經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全部履行了義務,或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或案件依法終結執行等,人民法院要在3日內屏蔽或撤銷其失信名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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