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社
2017-09-19 18:12:09
新華社南昌9月19日電(記者 秦宏)江西省日前出臺文件,進一步明確了地方政府及各級職能部門在稀土行業管理中的具體責任,并提出通過部門協作和信息共享,強化稀土行業監管。
江西省明確規定,各設區市政府要對本行政區域內稀土行業管理負總責,政府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各地要將涉及本區域的工作進行細化和分解,督促相關稀土企業依法依規經營,切實保護生態環境,確保不發生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
根據規定,各級工信、公安、國土、工商、稅務、海關、環保、安監等部門,要依法履行稀土管理職責,通力協作,保持對稀土違法違規行為打擊的高壓態勢。各地要對履職缺位、監督缺失、執法不嚴的單位和個人,加大問責力度,嚴肅追究責任。
與此同時,江西省還提出,省工信委、國土資源廳、國地稅部門和工商局等部門要建立信息共享機制;確保稀土企業注冊登記、稀土礦山和冶煉分離企業獲批的生產總量控制計劃、開具的稀土增值稅專用發票等信息在部門間實現共享。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