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社
2017-09-20 14:56:09
新華社武漢9月20日電(記者廖君)“不得將未滿8周歲孩童單獨留在車內”“未經(jīng)本人同意,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查閱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和微信記錄。”19日,武漢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武漢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其中新增“未滿8歲孩子禁止單獨留車內”條款。
《條例》明確,父母或其他監(jiān)護人應當為未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充分監(jiān)護,不得將未滿8周歲未成年人單獨留在車內;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不得讓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不得讓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在道路上駕駛電動自行車或殘疾人機動輪椅車。
同時,對于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手機短信和微信等即時通訊軟件記錄,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隱匿、毀棄;未經(jīng)本人同意,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擅自開拆、查閱。
根據(jù)此前的審議意見和文化部規(guī)定,《條例》取消了禁止未成年人擔任視頻直播網(wǎng)站主播的規(guī)定,修改為視頻直播網(wǎng)站聘請未成年人擔任主播或者為未成年人提供主播注冊通道,應當征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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