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
2017-12-12 21:36:12
新華社北京12月12日電 題:以“一個辦法”“兩個體系”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解讀北京首部綜合性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
孔祥鑫、王美瑩
根據北京市日前發布的《北京市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市統計局、市環保局、市委組織部聯合印發《北京市綠色發展指標體系》和《北京市生態文明建設考核目標體系》。這是北京市首次出臺針對全市16個區的、綜合性的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及相應的指標體系。
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副主任洪繼元表示,十九大報告對推進綠色發展、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改革生態環境監管體制等方面,作出了具體部署。把這幾方面的任務量化到具體指標,對各區開展評價考核,有利于各區壓實工作目標、強化責任擔當。
通過制定綜合性的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及相應的指標體系,可以更加全面反映各區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等情況,更加均衡評價考核各區發展質量和效益,特別是發展的綠色化水平。
北京市印發了《北京市生態文明體制改革路線圖時間表》,細化提出了北京市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的具體任務和預期成果。此次《北京市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的出臺,進一步完善了北京市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強化了生態文明體制的頂層設計。
《北京市生態文明建設考核目標體系》以新一版城市總體規劃和“十三五”規劃《綱要》確定的資源環境約束性目標為主,考核工作包括資源利用、生態環境保護、年度評價結果、公眾滿意程度、生態環境事件等5個方面,共20項考核目標。
《北京市綠色發展指標體系》包含考核目標體系中的主要目標,增加有關措施性、過程性的指標,包括資源利用、環境治理、環境質量、生態保護、增長質量、綠色生活、公眾滿意程度等7個方面,共39項評價指標。
洪繼元說,兩個體系的一級指標設置均與中央要求保持一致。同時結合北京市實際情況,對二級指標做了部分調整。
國家評價考核指標體系中設置了“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指標,考慮到北京市已經進入減量發展階段,北京市未列入這一指標,而是設置了“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和“單位地區生產總值建設用地面積降低率”指標,并賦予較大權重,更大力度地促進“雙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北京市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采用符合北京市實際情況的同類指標替代。考慮到與地級市相比,北京市各區行政轄區面積過小,環境質量更易受外來因素影響,因此將部分不適于北京市分區評價的指標用符合北京市實際情況的同類指標替代。
評價考核的對象是各區黨委和政府。評價考核辦法適用于對各區黨委和政府生態文明建設目標的評價考核。評價考核實行黨政同責,各區黨委和政府領導成員生態文明建設一崗雙責。
評價考核工作采用年度評價、中期評估和目標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其中,年度評價將生成各區的綠色發展排名,評價結果經北京市委、市政府審定后向社會公布,并納入五年考核。五年考核結果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作為各區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干部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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