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成都商報客戶端
2018-08-06 14:03:08
原標題:小區倆業主花近4000萬買327個車位,全部裝上地鎖!業主們炸了
近日,
浙江金華一小區業主們炸鍋了:
開發商將小區327個地下車位“打包”
以每個車位12萬的價格
賣給了小區兩位業主,
327個車位的總價格近4千萬!
金華泰地金水灣小區位于金華東陽街1555號,今年3月31號,小區開發商泰地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將327個車位打包賣給小區兩位業主,一位姓王,另一位姓潘。
讓業主們惱火的是,開發商將327個車位打包賣給兩位業主的事,竟然沒有任何的告示或者告知。直到近日王、潘兩位業主對所買車位進行上鎖,大家才知道。
此事在小區業主群里引起了軒然大波:這兩位業主買下這么多車位要干嘛?交易是否合法?其中有無貓膩?種種問題,讓業主們心存不安。
8月2日下午,金水灣售房部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小區已經沒有停車位,但是兩位業主之后可能會將購買到的車位拿出來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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倆業主花4千萬買了327個車位
導致停車場大量空位卻無法停車
據南方都市報,該樓盤共有700個車位,該兩位業主買下了其中327個車位,數量占據小區將近一半的車位。目前327個車位已全部安裝上車鎖。
↑泰地金水灣大量車位空著,但都上了地鎖
業主林先生幾年前入住時就已經買了地下車位,當時的價格是10.5萬。林先生說:“大家剛開始都不知道的,后來他們來安裝地鎖,才知道車位全被賣了。才幾個月時間,現在車位已經漲到了16萬一個了。”
令業主們納悶的是,小區業主基本是剛需住戶,經濟條件一般,怎么就冒出了兩個富豪呢?
該小區業主反映,在得知裝了地鎖以后才知道車位被打包賣給了兩位業主,而購買車位的兩位業主無法提供買賣發票、買賣協議和打款憑證。
有居民認為,在車位產權還不明確的情況下,這兩位業主有霸占車位的嫌疑。而這兩位業主對外表示,“協議是商業機密,不會公開。”
該小區居民反映道,“目前小區內出現停車場內有大量空位,但無法停放車輛的情況。”
↑小區車庫入口處放置的告示牌:從7月1日起,沒有車位的車輛一律不能進入小區車庫
8月2日下午,金水灣售房部的工作人員告訴南都記者,目前小區已經沒有停車位,但是兩位業主之后可能會將購買到的車位拿出來進行銷售。
2
買斷后再轉手賣給小區業主
賺取中間差價
王和潘兩位業主買了這么多個車位,到底是用于賣還是租?記者今天以買車位的理由,撥打了其中一位業主王先生的電話:
記者:我是小區業主,現在你那有車位賣嗎?
王:有啊。
記者:價格多少?
王:現在我們在搞活動,14.8萬一個,活動到月底結束,之前16萬一個。
記者:那外面的人可以來買嗎?
王:不能,50萬一個也不賣,我們跟房產公司有協議的,就賣給本小區業主,其他你不要多問了,你要買就買,不買不要問了。
律師:應明確車位權屬及是否限購
據《物權法》第七十四條規定,一般情況下,小區車位屬于所有業主公有部分。建筑物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對此,負責房產糾紛的律師湯婷告訴記者,針對上述情形,首先應當明確該小區車位的權屬情形即權利屬性。湯婷表示,因為所有權包括使用、占有、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有些車位是有產權的,而有些車位只有使用權。
“如果停車位有產權,且不屬于限購的范圍,也沒有違反當地的政策和法規,那么這個買賣是有效的。但如果車位只有使用權,那么作為土地,車位還是歸國家所有,這種情況下停車位無權進行處分,車位的轉讓也是無效的。”湯婷分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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