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浙江在線
2019-01-11 13:21:01
浙江在線杭州1月11日訊(浙江在線記者 吳佳蔚 李楠 朱夢成)今天上午9點30分,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杭州“7·30”交通肇事案,被告人親屬、媒體記者、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各界群眾旁聽了庭審。
記者在現場看到,開庭后,肇事司機陳某某神情木訥地站在被告席上,始終低著頭,時不時用紙巾擦拭面龐,氣息微弱地回答法官提問。考慮到其身體健康因素,法官提出讓其就坐接受庭審。
記者注意到,自9點35分開始到9點45分結束,在公訴人長達10分鐘的起訴書誦讀過程中,陳某某始終保持緘默,情緒穩定,并當庭表示對起訴書無異議。
庭上,陳某某承認自己事發當天穿拖鞋駕駛車輛,但她稱并不清楚穿拖鞋駕車存在危險性,只知不能穿高跟鞋開車。
她說,事發前,她與前夫(坐在副駕駛位)從新時代家具廣場出發,途經文一路競舟路口時遇紅綠燈,行駛在左側第一車位,曾用右腳踩過剎車進行停車操作,之后才行駛至文二路競舟路口,即事發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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