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民晚報
2019-07-30 16:10:07
電動“卡丁車”又“出沒”鬧市街頭?交警:不具備路權不得上路行駛
圖說:男子坐在一輛電動“卡丁車”里上路 采訪對象供圖(下同)
新民晚報訊(記者 房浩)6月26日,新民APP曾刊發《馬路豈能當賽道!“跑跑卡丁車”一族玩大了》一文,報道了一名男子在寶山區大華路大華二路附近駕駛一款電控卡丁車上路,寶山警方隨后根據《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對當事人處以1000元罰款,并暫扣了這輛卡丁車。不料時隔一月,昨晚,類似一幕又在徐匯區街頭上演。
據市民李先生反映,昨晚8時18分許,他駕車行至徐匯區零陵路天鑰橋路口,看到右側非機動車道內一名男子居然坐在一輛電動“卡丁車”里。當綠燈亮起后,其他非機動車都迅速駛離,但這輛卡丁車卻慢悠悠地向零陵路斜土路方向開去。雖然男子的行為十分“拉風”,但李先生表示,這樣的行為,顯然已違反了相關條例。
根據《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通行工具未按規定注冊登記的,由公安機關處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據了解,無論是平衡車、電動卡丁車,或者是老年代步車,均屬于未按規定注冊登記通行的工具,不具備路權,不能上路行駛,只能在封閉的小區道路和室內場館等非道路場地內使用。若在道路上行駛時發生交通事故或意外,最終的賠償責任將由違法人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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