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經濟參考報
2020-03-18 06:11:03
3月3日,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正式發布《關于開展第二批全國藥品集中采購上海地區中選藥品掛網工作的通知》,開啟我國第二批國家帶量采購中選藥品落地執行的序幕。截至目前,上海、甘肅、河北、貴州、青海、寧夏、遼寧、陜西、山西、江西、黑龍江、廣東、海南等至少14個省市已啟動中選藥品申報、掛網及價格調整有關事宜。
第二批帶量采購結果進入執行期
3月9日,甘肅省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網發布公告稱,第二批國家帶量采購中選藥品掛網及價格調整有關事宜啟動。此外,馬來酸依那普利片等兩個已過評非中選品種,孟魯司特鈉片等21個未過評非中選品種等同通用名同品規非中選藥品企業主動申請降價的將導入結算及監測系統采購目錄藥品清單。
而在此之前,多個省市也已啟動落地。3月3日,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正式發布《關于開展第二批全國藥品集中采購上海地區中選藥品掛網工作的通知》,我國第二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中選藥品將正式在上海掛網。
通知顯示,為落實第二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工作要求,做好上海市中選藥品掛網工作,現開通全國藥品集中采購上海地區中選供應藥品掛網通道。各企業需要于2020年3月10日前,按要求規范填寫并上報所有上海地區中選供應藥品信息(包括已在上海掛網銷售的藥品),執行時間另行通知。
同日,云南省藥品集中采購中心發布《關于第二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中選藥品掛網交易有關事宜的通知》。掛網交易藥品為第二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云南中選及供貨清單藥品。同時,目錄對應的同廠、同品規老中標藥品,將在目錄內藥品掛網交易后停止掛網交易資格。
對于執行時間,海南省2月17日發布的《全面落實第二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工作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顯示,按照海南省要求,相關調整將于3月31日前完成,4月10日起,海南將正式執行國家藥品集中采購結果、配套政策和醫保支付標準。
遼寧方面,根據遼寧藥采通知,包括醫保支付標準在內的相關工作將于3月15日前調整到位,3月20日,沈陽、大連兩市的醫療機構將同步執行新的采購結果。
有業內人士表示,隨著各地加速新一輪采購中選藥品的掛網,相關藥品將于近期正式執行第二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中選藥品中選價,包括糖尿病、高血壓、癌癥等相關藥物價格將大幅下調。
云南省醫保局價格招采處副處長黃寧表示,藥品價格虛高一直是群眾關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群眾看病費用,加重了群眾就醫負擔,對此國家組織藥品集中帶量采購,著力解決藥品價格虛高問題,藥品都是由通過國家藥監局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認證的藥品生產企業生產,而且通過了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雖然價格明顯降低了,但藥品的有效性、安全性是有保障的,藥品質量是有保證的。
黃寧表示,從云南來看,第一批25個中選藥品中選價格與省級平臺原掛網價相比,平均降幅64.04%,預計每年可節約采購資金近7億元。
“比如慢性乙型肝炎的治療用藥恩替卡韋降幅達98.38%、高血壓治療的苯磺酸氨氯地平降幅為93.68%、治療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的吉非替尼降幅為86.62%?!秉S寧說,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給廣大群眾帶來的實惠,能夠從藥價中明顯感受到,買同樣的藥,花錢更少了,這是實實在在的好處。
省級平臺集中采購頻現
3月10日,江蘇省醫保局發布通知,就該省陽光采購方案和實施細則征求各界意見。通知指出,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藥品集中采購改革的決策部署,結合江蘇省實際,建立健全江蘇省藥品陽光采購機制。江蘇省將以省為單位,實行“一個平臺、上下聯動、分類采購”的藥品采購機制。
征求意見稿指出,將推進江蘇全省公立醫療機構使用藥品均在省藥品(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和綜合監管平臺陽光采購、公開交易、應采盡采。同時實施藥品分類采購管理。以陽光掛網議價采購為基礎,聚焦重點品種開展帶量采購,降低虛高價格。此外,在陽光掛網加帶量采購的基礎上,還將從醫保支付等層面發力,促進藥品的進一步降價和臨床規范使用。
具體來看,江蘇將按照原省平臺入圍藥品、原省平臺未入圍藥品、國家談判藥品及其仿制藥、創新藥品、參比制劑和通過(含視同通過)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新批準注冊的藥品、國家定點生產藥品和省級定點儲備采購供應藥品、短缺藥品分類實施采購。
其中,除創新藥、國家定點生產藥品、短缺藥外,其他產品申報掛網時,都要給出不高于該產品在江蘇入圍價和全國最低價。在醫療機構與企業議價過程中,也將引入“紅黃藍”價格提醒、預警和調控機制,以確保低價成交。
此外,征求意見稿指出,江蘇省級帶量采購,將在醫保部門組織全省醫療機構形成采購聯盟基礎上開展。帶量采購將優先考慮基本藥物、臨床用量大、采購金額高或單價高、原研藥與仿制藥價差大、競爭充分等類型藥品,具體名單將由專家遴選確定。
事實上,除了江蘇,在國家帶量采購常態化的背景下,省級平臺帶量采購頻現,成為倒逼更多藥品實現大降價的主力。
2019年底以來,已經有河北、江西、福建、山東等多省份進行省級帶量采購。福建來看,今年1月,福建省藥械聯合采購中心發布福建藥品集中帶量采購文件征求意見稿,將對14個尚未通過一致性評價的采購大品種,包括艾司奧美拉唑、莫西沙星、亮丙瑞林、頭孢克洛、伏立康唑、哌拉西林舒巴坦等,按照全省公立醫療機構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同通用名仿制藥品(不含參比制劑、通過FDA認證且在歐美有銷售的仿制藥)總用量的70%確定采購基礎量進行集中帶量采購。
按照通知,提供藥品及伴隨服務的國內藥品生產企業,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進口藥品國內總代理視同生產企業都可以申報。鼓勵原研藥、參比制劑等參與競爭,但是不區分質量層次。
對于申報企業,通知指出,企業需符合屬2018年《中國醫藥統計年報(綜合冊)》中“工業企業法人單位按醫藥工業主營業務收入排序”前500家的企業;或屬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申報品種在我省同品種仿制藥(不含參比制劑、通過FDA認證且在歐美有銷售的仿制藥,以采購目錄歸并通用名劑型為準)平臺采購數量排名前3名的企業。
低價格水平將成藥價常態
事實上,根據3月8日河北省醫療保障局正式下發的關于印發《第二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工作落實方案》的通知,對于同品種藥品掛網政策相當嚴厲。方案要求,本次集中采購,按照選擇河北省的中選藥品價格作為該通用名藥品的掛網最高限價,同通用名同劑型原研藥、參比制劑和通過仿制藥一致性評價的未中選藥品申請在河北掛網銷售,掛網價格不得高于最高限價;同通用名同劑型未通過仿制藥一致性評價的藥品,申請在河北掛網銷售,掛網價格需低于掛網最高限價20%以上。鼓勵中選價格低,未選擇河北省的中選藥品主動聯動其供應地區價格。
除國家版帶量采購外,地方版帶量采購日漸增多,所涉及范圍的廣度和深度不斷增加。對此,有業內人士表示,沒有最低,只有更低。隨著帶量采購的持續深入,用市場份額換藥價已形成共識,在把握質量紅線的前提下,未來將有越來越多的品種納入帶量采購范圍,迫使企業不得不大幅降價,擠壓藥價水分。
國家醫療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胡靜林在3月16日出版的2020年第6期《求是》雜志刊發了題為《奮力解除全體人民的疾病醫療后顧之憂》的署名文章中指出,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已進入深水區,到了啃硬骨頭的攻堅期,將持續推進集中帶量采購。
他表示,集中帶量采購直擊虛高藥價的軟肋,實現降低藥品價格、提高用藥質量、促進產業升級等多重效應。更重要的是,集中帶量采購在為醫保減負增效的同時,為規范醫療行為、推動公立醫療機構改革創造了條件。實踐證明,以集中帶量采購這個“小切口”,可以推動醫藥衛生體制這項“大改革”。要建立“帶量采購為原則、不帶量采購是例外”的招采政策體系,做好第二批國家組織藥品集采工作,讓群眾盡快用上大幅降價后的32種藥品。同時,鼓勵、規范各地對未通過一致性評價的藥品和臨床用量較大、采購金額較高、競爭較為充分的高值醫用耗材開展帶量采購。建立價格科學確定、動態調整機制,持續優化醫療服務價格結構,反映醫護人員的技術和勞務價值。
國家醫保局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司副司長丁一磊此前表示,接下來帶量采購工作將是常態化的進行,“不僅國家搞,地方也要搞;不但過評品種要搞,非過評也要搞;不僅多家產品可以做帶量采購,獨家產品依然可以做帶量采購,例如探索大宗商品的采購等方式;不僅藥品領域要做,高值耗材和低值耗材領域同樣要做帶量采購。國家醫保局的想法是將帶量采購工作常態化,實現在全國范圍內的遍地開花,使帶量采購逐漸成為醫藥集中采購的主導模式和主流模式,也使企業界和產業界的預期能夠及時發生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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