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沂蒙晚報
2017-05-09 09:07:05
為進一步推進全市簡政放權工作,近日,臨沂市公布了2017年第一批調整取消下放市級行政權力事項和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權力事項等項目,本次共調整取消下放168項行政權力事項。其中,取消85項,下放9項,整合22項,調整規范8項,新增列入市級行政權力清單44項。
據悉,本次調整涉及市工商局、質監局等30個市直部門(單位)。調整過程中,堅持能放則放、應放盡放原則,對上級公布取消的事項,一律予以對應取消;對基層具備承接能力的事項,下放至縣區實施。
取消的85項行政權力事項中,包括行政許可6項,行政處罰52項,行政確認2項,行政征收2項,行政獎勵1項,行政監督1項,其他權力21項,具體包括取消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資格認定、取消酒類經營者備案登記、取消市級科技成果鑒定等。
結合我市實際,擬將市文廣新局1項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項目納入《臨沂市市直部門(單位)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項目清單》管理,市住建局、人防辦、節能辦的3項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項目不再納入清單管理。此外,我市還承接落實省政府下放的行政權力事項10項。
本次調整后,市級共保留行政許可事項245項,行政權力事項3686項,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項目35項。
沂蒙晚報記者張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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