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7-05-24 09:17:05
對很多工薪族來說,發工資這一天基本上是脫貧致富的重要日子,也是很多人的還款日子,交房貸(租),還信用卡、隨份子、日常花銷……想到接下來的日子又得靠拆東墻補西墻過。
即使發薪日就是還款日,但這個美好的日子還是值得每個職場人期待的!
為什么有的人5號10號就發工資,有的人要到25號才發呢?
10日前發工資的是好企業
規模較大、管理較規范的企業,發薪日多在次月10日之前。
這些公司大部為高科技公司、上市公司、外資公司或是國企,規模比較大,福利待遇也很好,而且制度方面都很完善,不僅僅是高薪,發薪日也一般是在次月的5號到10號之間,如遇到發薪日與節假日、休息日沖突,多數企業會提前發放。
年終獎一般會在次年初發放。
外資企業中,歐美企業是遵守中國法律的典范,法定的節假日都會有,為員工提供的福利、待遇也較好,工資會在次月10日前發放,而且還會有節日禮金、過年紅包之類的人文關懷。
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這類企業因為是“國”字號,所以不用太擔心發工資的問題,在執行國家政策上不會打折,像雙休日、加班費、高溫費、帶薪年假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都不會少。
一般來說,他們都是在次月10日之前發上月工資的,也有在當月最后一天就把本月工資發了的。
15日后發工資的多是小企業
15號以后:多為小企業,尤其是社會服務業、勞動密集型公司。他們一般都在次月15-20日發工資。
其目的,主要是為了穩住員工,用工資圈住員工,因為你不管什么時候離職,都會有一部分工資壓在他手里。
這類企業員工穩定性差、流動頻繁,企業主只好出此下策。
這類企業的工資一般都處于社會偏低水平。有些小企業甚至常年沒有節假日和休息日,也不會付加班費和安排調休。
按照規定,如果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企業應該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如遇到企業拖欠工資,我們該咋辦?
正常情況下,企業需要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但是如果遇到特殊情況,比如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困難暫時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按照規定,應當向勞動者說明情況,并經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協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資,但最長不得超過30日。
作為企業主,不應該拖欠員工工資,許多企業主沒有意識到這一點。
員工是靠工資吃飯的,如果不能按時領到工資,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發放其工資。
這里又分兩種情況:
?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
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板,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這些扣工資的行為算違法
● 請假扣3倍工資違法
勞動者如果請事假,則工資的計算公式為:(21.75天-請假天數)×日工資
例如: 假設甲每月的工資為2175元,則日工資為2175÷21.75=100元,假若10月份甲請事假4天,則10月份甲實際工作了17.75天。因此10月份的工資是17.75×100=1775元。
● 孕期女職工產檢扣工資違法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六條規定,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問題解答》中就產前檢查曾進一步解釋為,女職工產前檢查應按出勤對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曠工處理;對在生產第一線的女職工,要相應地減少生產定額,以保證產前檢查時間。
● 用人單位為捐贈強扣工資違法
根據《公益事業捐贈法》第4條的規定,職工有權自行決定捐款的數額,是否捐款以及如何捐款都必須出于職工的自愿,任何用人單位都不得強行扣除職工的工資。
根據《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的規定,克扣勞動者工資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 員工辭職單位扣工資違法
《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上班遲到單位扣工資合法嗎?
上班遲到是很多人都會經歷過的事,那么遲到可以扣工資嗎?遲到工資是否合法呢?
勞動者肆意遲到等行為應屬于違反勞動紀律,用人單位應當有權在規章制度或企業獎懲制度中,對此類行為進行一定的處罰,以實現雙方的權利義務平等。
1982年國務院頒布施行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了企業的罰款權,然而,該條例已經在2008年1月15日廢止。
也就是說,2008年1月15日以后,用人單位已經不能再根據該條例的規定在規章制度中設立罰款條款了。
對于在職場打拼的我們,每月發工資的日子是最開心的,工資是我們付出辛勤勞動后最直接的收獲,也是保證我們日常生活開銷最直接的經濟來源。
最后為你解讀與工資有關的6大困惑
1.為什么到手工資總比合同上的少?
許多企業強調,目前吸引和激勵人才主要還是依靠提高工資待遇。在求職時,職場人最關心的也就是待遇問題,能拿到多少錢關系著最終的職業選擇。但工作后,職場人就會發現,自己實際到手的收入可能會比合同上約定的要少一些。為什么會這樣?說好的高薪呢?
值得注意的是,招聘啟事和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資通常是“稅前工資”。但是,實際發到員工工資卡里的,是“稅后工資”。
稅后工資=稅前工資-個人所得稅-五險一金。
所以員工實際到手的工資比合同里的工資少是非常正常的。
2.為什么每次加薪,只那么幾十元?
在實際操作中,員工的到手工資往往包含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獎金等多種類型。
如果,員工與公司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資僅為基本工資,而拿到手時的工資還包括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等的話,就會出現加薪只是在基本工資的基數上上調,最終的加薪會比較少。
因此,員工在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時,最好標注清楚工資的類型。
此外,企業依據效益水平、勞動力供求狀況、員工能力貢獻等自主決定工資。加薪是企業以自身生產經營情況等為依據,綜合考慮下提升員工工資水平的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企業工資指導線并不具有強制約束力,其主要作用是為企業與職工開展工資集體協商以及企業自身合理確定工資增長水平提供參考依據。
因此,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經營狀況,合理調整員工工資。
3.為什么我的工資總比平均數據低?
每當相關部門發布平均工資的主要數據,不少網友就會戲稱“拖了大家后腿”,覺得自己的工資是被增長了。那么,為什么工資比統計數據要低呢?
平均工資是指稅前工資。實際上,各行業、各地區工資有差距,每個人對平均工資增長的感受也不盡相同。
但是,“平均工資”是個關鍵數據,它是有關部門制定社會保險征繳基數、計算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制定最低工資標準等的重要依據,將影響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影響公積金繳費基數上限、影響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影響最低工資標準的制定等。
據一項調查顯示,2017年專科應屆生起薪2800元,本科應屆生起薪4300元,碩士研究生起薪5900元,博士研究生起薪7900元。你的工資“達標”了嗎?
4.為什么到7月,到手收入會變少?
一到7月,就會有員工發現,到手工資比上個月少,這究竟是怎么回事?
這是因為,7月是繳費基數調整的月份。
個人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繳費基數是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來確定的,所以當職工上年度的工資有增長的話,今年的社保及公積金繳費基數就會有增長,因此按規定扣繳的個人繳納社會和公積金部分就會有增長。
所以有職工會發現,實發工資有所減少,而減少的部分已進入了個人養老、醫療保險及公積金的個人賬戶中。
因此,會在7月調整繳費基數的員工,會發現自己到手的工資會比上一個月要少。
5.節假日加班收入是日工資的3倍還是4倍?
根據規定,法定節日的加班費是3倍工資,大多人都認為當天的收入所得,就是原來日工資的3倍,也有報道稱,這是錯誤理解,應該是原來工資以外的3倍工資,所以應該是4倍工資?那么,哪個理解正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相關規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在這一條款中,明確了加班工資支付是針對“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而法定休假日是不計入工作時間計算的,是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的,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工作時間必然是高于正常工作時間。
因此如果單位安排職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話,應該是在原工資基礎上另外增加300%。
6.公司能扣我的工資嗎?
在一些情況下,公司是能夠扣員工工資的。
例如,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0%”。
當然,還有一些情況下,公司不能隨意扣除員工工資,例如基本工資不能單方面隨意更改、加班工資不能隨意降低、不能隨意降低勞動合同中已約定的工資、試用期工資不能低于最低工資。
因此,當得知自己工資被扣除時,還需要仔細核對是不是可以扣除的款項。那么問題來了,你們公司這月的工資發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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