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7-08-08 20:33:08
法制晚報消息,近日,一個名為“蝶貝蕾”的傳銷組織再次進入了公眾的視線。不少人通過“蝶貝蕾”三個字找到了廣州蝶貝蕾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并將二者聯系在了一起,這讓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冬敏不勝其煩。
“我們和傳銷真沒關系。”8月7日,《法制晚報》記者撥通李冬敏電話的時候,他表示一直關注著這起傳銷事件的進展,“案件開始審理的時候,我會要求律師介入,對這些傳銷組織的人員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困擾
真假“蝶貝蕾” 傳銷組織與一公司重名
李冬敏是廣州蝶貝蕾精細化工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兼總經理。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廣州蝶貝蕾精細化工有限公司成立時間為1999年11月19日。
這些天,李冬敏已經不記得接待了多少撥記者,他重復最多的一句話是,“我們和傳銷組織沒有關系,我們就是一家OEM的化妝品工廠”。但自證的說服力顯然并不能讓所有人信服。8月4日,廣州市白云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對廣州蝶貝蕾精細化工有限公司進行了現場核查,核查的結果顯示暫未發現該公司參與傳銷或為傳銷提供貨源的證據。
目前,執法人員已經對現場檢查情況進行取證,并將對該公司進一步調查。白云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稱,蝶貝蕾傳銷組織是否確實假冒廣州蝶貝蕾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名義需綜合天津警方的調查情況進行認定。
實際上,這并不是第一次有關部門對廣州蝶貝蕾精細化工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李冬敏第一次知道自己的公司被傳銷組織冒名,是在2006年。“我們總接到一些很奇怪的電話,問我們和什么組織有沒有關系。”
2006年的12月,中央電視臺播出節目《瘋狂蝶貝蕾,直擊全國最大傳銷團伙》,節目播出后,李冬敏蒙了,廣州蝶貝蕾精細化工有限公司也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危機。隨后,李冬敏馬上向當地工商、公安機關報案,并多次發表聲明,幸好最后廣州市白云區工商局經過調查后,做出了“與傳銷無關”的結論。
“這次風波讓我們差點遭遇滅頂之災,合作商幾乎全部走光了,企業幾近癱瘓。”想起當時的情形,李冬敏依然心有余悸。李冬敏感嘆于這些傳銷組織的復活能力,這些年,每次有人因為傳銷的事找來廠里,李冬敏都會拿出完整材料,向對方說明此“蝶貝蕾”非彼“蝶貝蕾”。
2010年6月5日,廣州蝶貝蕾公司曾在《廣州日報》頭版發布聲明,稱公司與“蝶貝蕾傳銷”一事無關。
進展
考慮給公司更名 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李冬敏至今也想不明白,這些傳銷人員為什么會借用“蝶貝蕾”的名號。
采訪中,李冬敏一再向《法制晚報》記者強調,公司只代工生產化妝品,本身并不經營化妝品品牌,也從未生產過“蝶貝蕾”等自主品牌的化妝品,“根本就沒有銷售渠道。”李冬敏說,他也不知道,那些所謂的“蝶貝蕾”牌的化妝品都是從哪里生產出來的。
對于“為什么不改名”,李冬敏的解釋是“怕麻煩,成本高”,他說,由于化妝品生產證件和大量客戶包裝已印有廠名,更名要幾年時間才能完成,合作商化妝品包裝材料更換會造成很大損失。“這些年我們關于更名,企業內部也討論過很多次。只是因為每一次過不了多久,這些傳銷組織就會被抓了,就讓我們懷有僥幸心理。”
對于和傳銷扯上關系造成的損失,李冬敏直言這些年來的損失確實非常可觀。
這一次,李冬敏下定決心要做個了斷,“考慮更名,并在案件開始審理的時候請律師介入。”李冬敏表示,會向這些傳銷組織的人員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對此,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劉仁堂分析,從廣州蝶貝蕾精細化工有限公司的角度來說,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主要的意義是為了懲罰個別的人,因為現在被抓的涉嫌刑事犯罪的人是有限的。
劉仁堂指出,如果廣州蝶貝蕾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從維護商業信譽和權益的角度來維護權益,還是提起民事訴訟比較好。劉仁堂分析,被抓的這些人,實際上他們的賠償能力很難達到李冬敏想要的經濟損失的賠償。
(原題為《蝶貝蕾公司欲起訴蝶貝蕾傳銷》)
(法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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