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晚報
2017-08-17 14:54:08
原標題:泰安:市民貸款買車遭遇續保押金 不買保險押金難退
你知道什么是“續保押金”嗎?如果你曾貸款買過車,或許對于這個名詞并不陌生:交納押金后,車主必須在4S店內購買車險,貸款還清后才能退還這筆錢。交納續保押金,似乎已成為汽車銷售行業的“潛規則”,但強制消費者購買指定車險,侵犯了消費者的選擇權,消費者可以向相關部門投訴,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8月8日,新泰市市場監管局接到一起投訴。市民王先生三年前通過貸款買了一輛別克汽車,并交了3000元的“續保押金”。今年,王先生與4S店結清了貸款,要求4S店退還押金時,卻遭到4S店的拒絕,并明確告知他,“不在4s店買保險,押金就不退”。無奈之下,王先生通過泰安市12345便民服務熱線向市場監管部門求助。
“當時經銷商說好車貸還清就把續保押金退給我,現在卻以這種理由拒絕。”王先生氣憤地告訴執法人員。2014年7月份,他在新泰某4S店辦理分期付款,購買了一輛價值175800元的別克汽車,并向4S店交納續保押金。經調查,執法人員發現“續保押金”這一說法沒有法律依據,且存在強制捆綁銷售的行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一是對商品的品種、服務方式及其提供者應有充分選擇的余地,二是對于選擇商品服務及其提供者應有自由決定的權利而不受強制。“選擇哪家保險公司、購買什么樣的保險都是消費者的權利,經銷商無權剝奪。”該局開發區所工作人員蘇玉亮說。經進一步調解,4S店最終同意將3000元押金退還給王先生。
工作人員提醒消費者,在簽訂購車合同時一定要仔細閱讀合同具體內容,及時發現并修訂合同內的“不平等條約”。有疑問,當場提出;覺得不合適,就不要簽約。同時,不要輕信商家的口頭承諾,一定要將口頭承諾落實到書面上。如果遇到押金不退等情況,可通過協商、撥打12315投訴舉報電話或起訴等方式來維權。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王雅春 通訊員 衛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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