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
2017-11-21 16:50:11
記者11月20日從青島市物價局獲悉,經多方努力爭取,近期省物價局對青島地鐵運營用電價格政策進行批復:青島地鐵2號線、3號線、11號線、13號線運營用電價格,自試運營起三年內按大工業用電執行,暫不收取基本電費,不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期滿后根據國家電價改革進程和地鐵運營狀況另行確定。按此優惠政策測算,上述四條線路每年可節約運行電費約7600萬元。據了解,這是迄今為止國內獲批優惠力度最大的地鐵運營電價政策。
當前,青島地鐵正處于快速發展時期,即將邁入網絡化運營新階段。鑒于電價對地鐵運營成本具有重大影響,為減輕地方財政補虧壓力,促進青島地鐵事業的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對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企業實行電價優惠”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對鐵路、醫院等不具備調峰能力的電力用戶不執行峰谷分時電價”等規定,市物價部門積極向上級部門申請,成功獲批了此項優惠電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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