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
2017-11-28 14:13:11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訊 近日,市民政局等5部門聯合出臺了《關于完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的意見(試行)》,低保標準的調整將與低保家庭人均生活消費支出增幅實現聯動。
根據《意見》規定,低保標準的調整將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的總體水平、財政支出等變化情況,適時啟動,實行與低保家庭人均生活消費支出增幅聯動。上一年度低保家庭人均生活消費支出上漲幅度維持在4%以下時,保持現行低保標準;上漲幅度達到4%或以上時,根據上年度經濟社會發展各項統計數據,參考調整標準進行測算,并綜合考慮中央、省規定標準,青島現行標準等因素,按照市政府有關文件要求,提出調整意見,報市政府批準后公布施行。農村低保標準調整應與城市同步進行,并逐步實現城鄉標準一體化。
據悉,青島自城鄉低保制度建立并實施以來,城市低保標準共進行了16次調整,農村低保標準共進行了11次調整,分別從建制之初的每人每月96元和50元調整到現在的每人每月660元和490元。青島城鄉低保標準一直在全省保持最高,目前在計劃單列市中處于中等偏上水平。截至今年10月底,青島共保障城鄉低保對象7.5萬戶、11.4萬人,其中城市1.6萬戶、2.5萬人;農村5.9萬戶、8.9萬人,共發放城鄉低保救助資金6.6億元。(記者 薛華飛 通訊員 周建友 宋培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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