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網
2018-04-11 11:19:04
大眾網淄博4月11日訊(記者 仇晶 通訊員 胡云雷)2017年,淄博某企業突然遭到秦皇島一家銀行7000余萬元的索賠,但該企業從未向這家銀行貸款,遂向淄博市公安局柳泉分局報案求助。經過警方深入調查真相逐漸浮現,有人偽造該企業手續進行貸款,且貸款金額竟達到2.4億元。淄博警方行程3萬余公里,歷時8個月終于偵破此案,6名犯罪嫌疑人全被抓獲歸案。
2017年5月26日,淄博市公安局柳泉分局刑偵大隊接淄博某公司報案稱,秦皇島某公司偽造其印章,虛構對其的應收賬款作抵押,騙取秦皇島某銀行貸款,后無力償還,銀行向淄博某公司索賠7000余萬元。
接報后,刑偵大隊立即展開調查,經偵查發現,2011年至2013年淄博某公司與秦皇島某公司確有煤炭業務往來,2013年11月已經結清所有煤款,以后就沒有發生煤炭業務。但2014年至2015年秦皇島某公司仍然以對淄博某公司的應收賬款作抵押向銀行貸款,有騙取貸款的嫌疑。
刑偵大隊立即派員奔赴河北省秦皇島市,調取了銀行中秦皇島某公司的貸款手續。經調查發現,2014年至2015年,秦皇島某公司共先后向銀行辦理過10筆保理業務貸款,全部是以對淄博某公司的應收賬款作抵押辦理的貸款,總金額2.4億元。
經淄博某公司證實,秦皇島某公司貸款使用的《煤炭買賣合同》《應收賬款核實確認書》等手續都是偽造的,手續上淄博某公司的相關印章也是偽造的。因此公安機關認定,秦皇島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高某、杜某夫婦二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7年6月27日,淄博警方將犯罪嫌疑人高某、杜某上網追逃,并于9月14日將犯罪嫌疑人高某抓獲,在訊問高某時,其矢口否認自己騙取銀行貸款,謊稱是其公司副總景某偽造的假章和假手續向銀行騙的貸款,與本人沒有任何關系。
為了進一步查明案情,偵查員四天內先后輾轉秦皇島、天津等地,日夜奔波2000余公里,在秦皇島市公安局的大力協助下,于2017年9月18日終于將犯罪嫌疑人景某抓獲歸案。景某供述秦皇島某公司騙取銀行貸款是高某、杜某一手策劃的,也是高某安排他偽造的假印章,并安排曹某冒充淄博某公司的經理簽的字。2017年10月13日,偵查員又奔赴濟南將犯罪嫌疑人曹某抓獲歸案,在強大攻勢下,曹某也很快交代了實情,證實高某安排他冒充淄博某公司經理在《應收賬款核實確認書》上簽字的事實。
經查,2014年至2015年期間,高某、杜某伙同景某、曹某等人私刻淄博某公司的印章,偽造《煤炭買賣合同》《應收賬款核實確認書》等相關貸款手續,先后從某銀行騙取貸款2.4億元,因后期無力還貸,造成國家損失5750萬元。為挽回國家損失,犯罪嫌疑人到案后,辦案民警通過理清犯罪嫌疑人的資金賬目往來,查找貸款去向等后續偵辦工作,在本地有關部門的配合下,為國家追回了全部5750萬元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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