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8-04-24 15:56:04
最近一個多月,濟南大街上共享汽車逐漸多了起來,然而新事物的出現,總是伴隨著各種各樣的新問題。首汽旗下共享汽車平臺GoFun出行是上個月才進入濟南的,沒相當剛出滿月就發生了駕駛人無證還酒駕的交通事故。那么共享汽車發生事故如何追責?肇事小伙拿親友駕駛證注冊這種漏洞如何避免?
新用戶注冊只認證不認人
在警方通報的案件中,駕駛人焦某本無駕駛資格,不但自己不能駕車上路,而且按照規定,如果有車主明知其無證還將車輛交予其駕駛,車主也要承擔責任。也就是說,在現實生活中,車主在將車輛借給別人駕駛時有確認其駕駛資格的義務。
那么,按照法理,共享汽車運營公司作為共享汽車的產權方,在將車輛交給用戶駕駛時也應當確認其有駕駛資格。
那共享汽車公司又是如何履行這一義務的呢?記者測試發現,按照共享汽車的用車流程,用車只需下載其APP,然后填寫身份證、駕駛證、綁定信用卡,等待后臺審核通過后即成為用戶可以使用車輛了。審核主要是核對所填信息是否真實有效,若有人使用假證件會被識別,但若像焦某一樣用親友真實有效的信息注冊,一般說來,系統是沒有分辨真偽的能力的。
簡單說,共享汽車的注冊是只認證件不認人,一個真實有效的證件注冊成為用戶后,具體是誰在使用該賬戶,用車公司是無法預知的。記者撥打了肇事車輛所屬的GoFun共享汽車客服詢問,對方表示對此用戶在注冊時的協議有規定,如將共享汽車交給非授權人駕駛,將被收取2000元違約金。
平臺運作有瑕疵,小伙妻子也有責任
跟一般的車輛不同,共享汽車產權屬于運營公司,駕駛人只是使用方,駕駛共享單車發生事故后一系列問題都有待明確。
一旦共享汽車發生一般程序事故,按照事故處理流程交警要暫扣車輛。這樣車輛就不能及時歸還,理論上在交警對停留期間將繼續計費,時間一長會產生不菲的使用費。這筆錢有誰負擔,目前并無統一明確的答案。
記者下載了相關APP,發現在新用戶注冊時有一個租賃服務會員協議,在長達12720字的協議里,有這樣一條內容:“由于因會員自身原因(如:駕駛習慣、誤操作、保管不當、酒駕、超速駕駛、違規停車等)對車輛造成損失,應由會員承擔相應及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如無故不承擔相關費用,相應法律責任由會員承擔。”
具體此次的事故,共享汽車公司能否憑此條款免責呢?對此,山東千舜律師事務所孫才望律師認為,共享汽車是一個運營的平臺,其用戶注冊“只認證不認人”,無法對用戶是否是本人在用車進行辨認。從這個角度來講,其運作是存在瑕疵的,給無證的焦某駕駛共享汽車留下了空間。焦某的妻子明知丈夫沒有駕駛證,還放縱其使用自己證件注冊共享汽車賬戶也存在過錯。
依此,孫才望認為,本起事故中的受害方可以將焦某、焦某妻子以及共享汽車公司一并列為被告主張權利。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張泰來 實習生 張嘉欣 陳亞輝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
網友評論僅供網友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齊魯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我來說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