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棗莊新聞網
2018-12-28 15:24:12
近日,市環保部門相關負責人針對我市工業企業污染綜合治理的相關措施進行了介紹。嚴格落實相關要求,深化有組織排放控制,加強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治理等,確保污染治理設施穩定運行,有序推進鑄造行業超低排放改造。
據悉,燒結煙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其它生產工序分別不高于10、50、150毫克/立方米。廠區出入口必須配備車輪清洗裝置或采取其它控制措施,裝卸過程中,應配備除塵設施,同時采取灑水噴淋措施。物料儲存應采用入棚入倉儲存,棚內設置噴淋裝置。工業企業生產過程中,上料系統應密閉運行,生產設備、廢氣收集、除塵收集系統應同步運行,確保廢氣有效收集效率。工業企業堆場料場,應按照空中防揚散、地面防流失、底下防滲漏的標準控制揚塵無組織排放。工業企業堆場料場要安裝在線監控設施,廠區路面硬化,采用防風抑塵網或封閉料場(倉、棚、庫),并采取噴淋等抑塵措施。碼頭、礦山、填埋場、消納場等應采取苫蓋、噴淋等揚塵污染防治措施。
以建材、焦化、化工等行業為重點,涉及鑄造、鐵合金,銅、鋁、鉛、鋅冶煉及再生,水泥、玻璃、陶瓷、磚瓦、耐火材料、石灰、防水建筑材料,焦化、化肥、無機鹽、電石等企業,按照熔煉爐、熔化爐、燒結機(爐)、焙(煅)燒爐、加熱爐、熱處理爐、干燥爐(窯)、煉焦爐、煤氣發生爐等9類,開展拉網式排查。與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緊密結合,建立詳細管理清單。自11月1日起,未列入排查清單中的工業爐窯,一經發現,立即納入秋冬季錯峰生產方案實施停產。堅決關停取締不符合產業政策和環保要求的工業爐窯,無環評審批手續或環評審批手續與企業實際建設不一致的工業爐窯,要立即停產完成整改,到期未完成整改的,一律關停取締。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氣發生爐,12月31日前全部淘汰一段式煤氣發生爐。另外,鼓勵工業爐窯使用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或由周邊熱電廠供熱。有環評審批手續但污染物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工業爐窯,立即停產整治,改造提升脫硫、脫硝、除塵設施,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生產。(記者 王龍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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