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魯網
2019-01-24 16:30:01
魯網棗莊1月24日訊(記者 杜偉)1月23日上午,棗莊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召開新聞通報會,通報了去年12月下旬到今年1月中旬查獲的187名酒駕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九十二條、第一百零一條等相關規(guī)定,公安機關對這187名酒駕駕駛人作出了駕證記12分、罰款1000元、暫扣駕證6個月的處罰。
據悉,2019年春運從1月21日啟動至3月1日結束,歷時40天。為做好全市春運道路交通安保工作,公布嚴重違法駕駛人,主要是為了警示各重點駕駛人增強交通安全責任感,繃緊安全弦,提高安全意識,確保以積極的心態(tài)、良好的車況、周到的服務投入春運;警示教育駕駛人駕車春運出行時要謹記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規(guī),自覺做到飲酒不駕車、駕車不飲酒,切莫因僥幸心理觸犯法律、釀成大禍,提示駕駛人途徑交通安全隱患路段時,謹慎駕駛、安全出行;警示各運輸企業(yè)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及時進行車輛安全審驗,杜絕隱患車輛、帶病車輛上路,抓實駕駛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管理,確保駕駛人安全、文明駕車出行。
酒駕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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