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魯網
2019-01-29 19:59:01
流亭豬蹄(圖片來源于網絡)
魯網1月29日訊(記者 楊永明 徐坤)在豬年來臨之際,關于青島名吃“流亭豬蹄”的爭議日趨激烈。
1月20日,青島媒體一篇《周氏流亭豬蹄被指申遺造假 線上售賣涉嫌虛假宣傳》的文章,再次將青島鑫復盛餐飲有限公司所屬“周欽公”品牌與青島波尼亞食品有限公司之間的流亭豬蹄權屬爭議引向深入。
造假指責
日前,有網友向媒體反映,周氏流亭豬蹄在申遺過程中造假,其宣稱的163年歷史完全是虛構編撰的。“實際上他們是在90年代初才開始試做豬蹄,之前做的都是豬肚、心、肺等鹵肉,豬蹄的秘方是在后期試制出來的。”據該網友反映,鑫復盛在宣傳中大肆宣傳“163年歷史”,在這個他們申請山東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時刻,卻用這樣的虛假信息蒙蔽消費者。
之所以提出這樣的疑義,是因網友在網上看到的一張1997年11月12日版的青島某報紙刊發的新聞,標題為《周相賢和他的流亭豬蹄》,文中稱:1990年,周相賢在報紙上看到豬蹄具有美容、軟化血管等功能,便與父親周欽公想在豬蹄上做文章。于是,他們進行了刻苦攻關,做了上百次試驗……最后新聞中提到:“至1993年,他們終于掌握了醬制豬蹄的最佳配方和火候。”從新聞中可以看到,真正的周氏豬蹄是誕生于1993年。
而在鑫復盛關于周氏流亭豬蹄的宣傳中,其多次聲稱流亭豬蹄始于清朝。在鑫復盛官網上,其品牌介紹中聲稱,周欽公流亭秘制豬蹄,據記載,最早起源于清朝末年,至今已有百余年歷史,以“誠信、創新、發展”的理念,五代相傳。
此外,有媒體發現,在某平臺“周欽公食品旗艦店”其產品已然打出“山東省非物資文化遺產”口號,這對正處于申請非遺工程中的周欽公而言,明顯涉嫌虛假宣傳。
鑫復盛被指認的造假行為不止于申請山東省非物資文化遺產過程,更有消息指出,其在申請“山東省老字號”時也存在涉嫌造假行為。
記者了解到,根據山東省商務廳等多部門于2017年下發的“‘山東老字號’認定及保護促進辦法”,凡是參評“山東老字號”的品牌必須創立于1956年(含)之前。報道指出,鑫復盛旗下“周欽公”商標的注冊時間為2006年,因此周氏流亭豬蹄在參選“山東老字號”時并不符合條件,涉嫌造假。
歸屬爭議
其實,在“周欽公”被媒體曝出涉嫌老字號及非遺造假之前,兩家單位圍繞“流亭豬蹄”的權屬爭議已經開始了。
2018年12月5日,波尼亞訴鑫復盛“侵害商標權糾紛”一案在北京一審開庭,同時被列為被告的還包括北京京東叁佰陸拾度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波尼亞訴稱,兩被告未經許可共同實施了侵犯涉案商標權的行為,在京東商城網站周欽公旗艦店銷售醬豬蹄、鹵豬腳熟食,使用“流亭豬蹄”字樣的標識;所銷售的醬豬蹄、鹵豬腳等熟食的外包裝正面以及禮盒外包裝正面、網店顯著位置、產品說明介紹內容等突出使用“流亭豬蹄”標識,與波尼亞于2016年提出申請并于2017年獲得注冊的“流亭豬蹄”商標標識相同。
波尼亞主張兩被告的行為構成了商標侵權,并擠占了公司“流亭豬蹄”產品的市場份額,誤導了消費者,造成了公司的重大經濟損失,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銷售涉案商標標識的侵權產品、銷毀帶有涉案商標標識的產品庫存、賠償經濟損失等訴求。
訴訟尚未判決,互聯網上關于案件的報道和討論甚囂塵上。一時間,合法持有“流亭”和“流亭豬蹄”商標的波尼亞竟成為輿論“口誅筆伐”的對象。
2018年12月14日,波尼亞發表聲明稱,公司近期密切注意到網絡存在關于“流亭”及“流亭豬蹄”的未經核實的單方面報道,相關報道涉及到公司的商譽及品牌形象,波尼亞遂發表聲明主張權益。
波尼亞在聲明原文中表示,“對于損害我公司品牌形象和商譽的不當言論,我公司已積極取證,并保留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與此同時,聲明中,波尼亞表示公司遭受不當言論其時,正巧是其訴訟某餐飲公司的商標侵權案期間。
針對訴訟及申報非遺以及老字號質疑等情況,魯網記者根據鑫復盛在工商登記預留的電話致電該公司,對方工作人員回復稱“具體情況不了解,不便接受采訪。”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
網友評論僅供網友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齊魯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我來說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