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晚報
2019-05-15 08:49:05
5月12日晚,煙臺高速交警萊山大隊執勤民警在萊山收費站執勤時,查處一起酒后駕駛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當日夜間21時30分左右,民警在萊山收費站出口例行檢查時發現一車輛在駛出收費站時猶猶豫豫,十分可疑。在對駕駛員進行檢查時,聞到少許酒精味道,遂使用簡易酒檢儀檢測顯示有酒精,意識到該司機可能涉嫌酒后駕駛。民警將駕駛員與車輛進行分離檢查,并利用酒精測試儀對駕駛員進行測試,讓其對準儀器吹氣時試圖蒙混過關,敷衍了事,民警再三嚴厲強調后配合檢測,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33mg,達到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標準,該駕駛員對自己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經了解,該女司機出生于1998年,在2018年剛過實習期,當晚與朋友喝了兩杯,自認為沒事,檢查期間多次以年齡小不懂事為理由請求民警放過自己,民警對駕駛員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同時表明“本次執法全程錄音錄像”對駕駛員的違法行為處以其罰款1000元、記12分以及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近來酒后駕車現象越來越年輕化,民警特此忠告廣大駕駛員朋友,年輕無極限,酒后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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