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日報
2019-07-02 08:39:07
我省公布對部分市縣鄉村振興相關政策落實和資金使用審計結果
1.97億元涉農專項資金滯留閑置
◆已追回涉農資金322.26萬元 ◆149人受到黨紀政務處分
7月1日,省審計廳公布了對部分市縣鄉村振興相關政策落實和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審計結果。
2019年1月8日至4月5日,省審計廳組織省市兩級審計機關對濟南、淄博、棗莊、煙臺、濰坊、日照、濟寧、臨沂、濱州、菏澤等10個市的市本級及所屬平陰、桓臺、滕州、蓬萊、諸城、鄒城、莒縣、沂南、無棣、鄄城等10個縣(市、區,以下統稱縣)2017年至2018年鄉村振興相關政策貫徹落實和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
本次審計,市本級重點審計了鄉村振興戰略有關規劃意見制定和推進情況,縣級重點審計了農業綠色發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4個方面政策貫徹落實、涉農項目資金管理使用以及農村社會保障及救助救濟、耕地地力保護、適度規模經營等7類財政涉農補貼資金管理發放情況。審計結果表明,濟南等10個市及所屬平陰等10個縣兩級黨委政府堅持高位推動、統籌謀劃、示范引領、改革創新,鄉村振興取得初步成效。但審計也查出有關市縣在鄉村振興相關政策落實、涉農資金管理使用和項目建設運營,以及財政涉農補貼資金發放管理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研究改進。
7個縣未按有關要求完成鄉村振興戰略規劃或其他相關方案的編制工作
鄉村振興相關政策落實方面,菏澤市和平陰、鄒城等7個縣未按有關要求完成鄉村振興戰略規劃或其他相關方案的編制工作;濰坊市、菏澤市和蓬萊、沂南等8個縣的46項2018年鄉村振興任務目標未按計劃完成;部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不能正常運轉,截至2018年底,平陰、諸城、鄒城、莒縣等4個縣已辦理工商注冊的7779家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中,有2828家注冊后未開展經營或已停止經營,占注冊的36.35%。
1.97億元涉農專項資金在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滯留閑置
涉農資金管理使用及項目建設運營方面,部分涉農專項資金滯留閑置,截至2019年2月底,臨沂市和桓臺、無棣等9個縣因前期論證不充分、選址失誤、未按進度撥款等原因,1.97億元涉農專項資金在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滯留閑置,最長滯留時間達2年以上;部分單位套取涉農專項資金,2017年至2018年,桓臺、諸城、鄄城等3個縣的6個項目通過虛報工程量,套取涉農資金327.72萬元;部分建成涉農項目績效不佳,10個縣22個項目和67個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因論證不充分、后期管護不到位,被拆除、損毀或閑置等,2250.92萬元財政資金未發揮效益;美麗鄉村示范村建設項目驗收工作開展不及時不規范,10個縣2017年、2018年共開展省級美麗鄉村示范村建設84個、市級119個,截至2019年3月底省主管部門未按規定開展驗收認定工作,各市縣主管部門主要委托社會中介機構代為驗收,由于監管不到位,部分項目驗收流于形式。
4個縣的7項財政涉農補貼發放不及時,滯留資金1225.17萬元
財政涉農補貼發放管理方面,截至2018年底,滕州、沂南等9個縣仍存在財政涉農補貼資金未通過齊魯惠農“一本通”平臺發放問題;蓬萊、莒縣、鄒城、無棣等4個縣的7項財政涉農補貼發放不及時,滯留在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1225.17萬元;滕州、鄄城等7個縣293名村干部和1個公司通過虛增耕地面積、借用他人身份信息購買農機具等方式冒領補貼86.42萬元;2017年至2018年,10個縣均存在因工作人員履職不到位,審核把關不嚴等,導致不符合規定的人員超范圍享受或已死亡人員繼續享受低保、五保等7項財政涉農補貼問題,涉及1508戶、資金370.43萬元。
已追回涉農資金322.26萬元,促進撥付到位資金1.48億元
對審計查出的問題,省審計廳和各相關市審計機關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提出了處理意見。審計中查出的相關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已依法移送有關部門進一步調查處理。截至2019年5月底,已追回被套取或超范圍發放的涉農資金322.26萬元,促進撥付到位資金1.48億元,停發低保、五保等待遇資格1481人(戶),推動涉農政策落實和規章制度完善86項,149人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其他問題正在進一步整改中,省審計廳將持續跟蹤后續整改情況,督促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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