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2019-07-20 11:19:07
7月17日,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就《青島市市場輕微違法經營行為不予處罰清單》召開新聞發布會。記者從發布會上獲悉,該清單建立首次輕微違法經營行為容錯機制,將對30項輕微違法經營行為不再給予處罰。
根據梳理,清單共涉及8個行政執法領域的30項市場輕微違法經營行為。其中,涉及計量違法、農貿市場違法、價格違法行為各1項,涉及廣告違法行為6項,這9項市場輕微違法經營行為,未造成危害后果,且屬于首次違法的,不予行政處罰。
另外21項市場輕微違法經營行為,經責令限期改正后及時改正的,不予行政處罰,分別涉及公司登記違法行為13項,食品安全違法行為6項,商標、認證違法行為各1項。
青島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段啟輝介紹,目前,青島全市市場主體已達144萬戶,并以年均15萬戶增長。企業發展初期由于不熟悉法律法規,易出現違法違規行為,且多是無心之失。建立首次輕微違法經營行為容錯機制,是向市場釋放溫情與善意,為各類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創新型企業在發展初期提供更加寬容的制度環境。
不過,從審慎監管角度出發,清單排除了對食品藥品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等與民生有關事項。對此類違法行為,將按照“四個最嚴”要求,依法嚴管。
據悉,《清單》簽發后還將經過30天公示期,公示期后才會正式實施。
另據了解,接下來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還將陸續出臺相關不予處罰清單,并出臺配套政策文件,確保《不予處罰清單》制度落實到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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