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網
2020-03-25 08:45:03
為適應山東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Ⅱ級響應新形勢,實施分區分級差異化精準防控,3月24日,濟南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調整前期相關文件,確定有序恢復診療服務和藥品銷售工作。
一、自2020年3月25日起,全市門診部、診所(不含口腔門診部、診所)、社區衛生服務站及村衛生室(以下簡稱門診部等機構)有序恢復日常診療活動,但不得處置不明原因發熱、急性呼吸道癥狀類患者。所有零售藥店和門診部等機構可以銷售、使用止咳祛痰平喘類藥品,但對中藥制劑在內的解熱鎮痛類藥品繼續暫停銷售,實施封存管理。嚴禁解熱鎮痛類藥品代開藥方及代購行為,并及時做好代購人員所述發熱患者的登記及報送工作。
二、門診部和診所要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并于開診前將疫情防控承諾書報屬地區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備案;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要嚴格執行“中心管站”和“鎮村一體化”管理,落實疫情防控分級責任。要在入口處張貼“健康濟南易通行”二維碼,就診患者掃碼出入,持身份證或醫保卡實名就診。
三、門診部等機構應設置臨時預檢分診點,嚴格詳實填寫預檢分診登記本,做好所有診療活動的信息登記工作。要嚴格執行“雙測溫兩報告”制度,對接診過程中發現的不明原因發熱、急性呼吸道癥狀及有流行病學史的患者,應詳細記錄其個人信息及聯系方式,并及時協助轉診到設有發熱門診的醫療衛生機構。
四、門診部等機構要加強機構所有人員培訓,嚴格按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診療方案、防護技術指南等文件和方案的要求,做好醫務人員防護和醫療機構感染控制管理。要做好清潔消毒和醫療廢物管理,嚴格做好診療環境(空氣、物體表面、地面等)、醫療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潔消毒,按規定規范處置醫療廢物。
五、門診部等機構要于每周一、四將《疫情期間門診部等機構發熱患者接診及藥品使用管控表》報送至屬地區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核查備案。區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組織做好轄區內門診部等機構診療工作的督導檢查,對不按規定開展診療活動的立即要求整改,對有違法執業行為的門診部等機構依法依規予以查處。
繼續暫停銷售的藥品類型
一、化學藥品
解熱鎮痛類藥物
二、中成藥
1.解表劑;2.清熱劑
三、中藥飲片
以解表藥、清熱藥組方為主的中藥飲片
(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趙國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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