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魯網
2020-04-24 14:30:04
魯網4月24日訊(記者 楊永明)歷時一年半,關于“周欽公流亭”商標爭議終于落下帷幕。 4月16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關于第19084159號“周欽公流亭”商標無效宣告請求裁定書》顯示,“周欽公流亭”商標在食用油、豆腐制品商品上予以維持,在其余商品上予以無效宣告。
記者了解到,從2018年開始,青島波尼亞食品有限公司(波尼亞下稱)與青島市城陽區鑫復盛大酒店(下稱鑫復盛)關于“流亭豬蹄”的商標使用上多次對簿公堂。在國家知識產權局中國商標網查詢,“周欽公流亭”商標于2016年2月4日由鑫復盛申請注冊,注冊種類包含豬肉食品、家禽(非活)、魚制食品、腌制蔬菜、蛋、果凍、加工過的瓜子、肉、食用油、豆腐制品。注冊公告日期為2017年3月14日。
2018年9月,波尼亞將第19084159號“周欽公流亭”商標(下稱爭議商標)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無效宣告申請。日前,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最終裁定,爭議商標在食用油、豆腐制品商品上予以維持,在其余商品上予以無效宣告。國家知識產權局認為,“周欽公流亭”在第29類牛肉、火腿等商品上易導致相關消費者的混淆誤認,構成2013年《商標法》第三十條所指使用在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應予無效宣告。但在食用油、豆腐制品商品上不易引起相關消費者的混淆、誤認,不違反相關規定。
對此,鑫復盛有關負責人在回應媒體采訪時表示,目前確實已經收到了這份裁定書,但是公司下一步會向法院提起訴訟。關于“周欽公流亭”使用方面,該負責人表示,這個他也不認為是商標侵權,“周欽公”是公司創始人的名字,“流亭”是地名,公司將其作為商標使用是正當的。“如果真的有侵權的行為,當時商標注冊時候就不會通過了。”該負責人稱,商標注冊有最長達1年的“異議”期,這個期間如果其他企業或個人認為該商標侵權,就會提起異議,如果證據確鑿,“周欽公流亭”的商標不會順利通過。
波尼亞相關負責人則對媒體稱,3月30日,波尼亞已向北京高級人民法院提起再審訴訟,請求法院啟動再審程序,審理鑫復盛方面侵犯其“流亭豬蹄“商標專用權。“如果鑫復盛方面服從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裁定,那么以后‘周欽公流亭’就不能在流通領域使用了,只能在飯店里使用。”該負責人介紹。
城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對媒體表示,在國家知識產權局最終裁定后,鑫復盛方面就不應該繼續使用“周欽公流亭”豬蹄進行宣傳。“之前生產的商品,可以繼續售賣,但是新生產的產品需要進行更改。”工作人員介紹,鑫復盛方面可以繼續提起訴訟,如果最終判決可以使用那么可恢復,如果維持該裁定,那么今后鑫復盛方面不能再次使用“周欽公流亭”豬蹄,但是由于“流亭”和“豬蹄”一個屬于地名一個屬于產品原材料,只要在不顯著位置仍然可以使用流亭豬蹄。“比方說標注的商品名稱上,可以用流亭豬蹄,但是不能在顯著位置體現。”工作人員介紹,鑫復盛方面應該先將各個電商平臺及其他渠道的宣傳撤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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