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新聞網
2022-05-28 14:26:05
原標題:周知!青島再次出臺公積金新政!
來源:青島日報
繼5月23日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進一步強化租購并舉支持力度優化我市住房公積金政策舉措的通知》后,5月27日,青島再次出臺支持政策從公積金貸款的還款期限和租房提取等方面進一步加大助企紓困力度、緩解職工住房經濟壓力,助力穩住全市經濟大盤。
圖源:青島公積金
關于貫徹落實住房公積金
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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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管理處、各區(市)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助企紓困力度,幫助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和職工共同渡過難關,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號),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我市貫徹落實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按規定降比緩繳
繼續執行《關于應對疫情影響支持經營困難企業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的通知》(青住金字〔2022〕21號)。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申請降比緩繳的企業,應當提供補繳方案,連同《單位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緩繳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表》、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審議通過的決議原件,通過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上營業廳或各區(市)服務大廳申請辦理,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收到企業申請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
二、允許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貸款職工不作逾期處理
(一)申請條件
2022年12月31日前,對因受疫情影響失業或收入明顯下降,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經認定后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職工申請期限屆滿后,應在八個月內按照承諾的還款計劃歸還公積金貸款本息。
(二)辦理流程
職工可通過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上營業廳或各區(市)服務大廳,提交《因疫情影響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見附件1)、失業證明或收入下降證明(見附件2)。職工失業登記信息經數據共享驗證的,無需提供失業證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收到職工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
三、支持階段性提高繳存職工租房提取額度
(一)申請條件
對受疫情影響支付房租壓力較大的職工,提高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職工租賃住房且租賃合同已登記備案的,提取額度由原職工及配偶每月最高可提取額度不超過2500元調整至每月不超過3000元,提高額度的租賃期間為2022年5月至12月,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房租支出。其他業務規定仍按《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二)辦理流程
職工可于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因疫情影響職工申請提高租賃提取額度申請表》(見附件3)、本人身份證原件、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備案證明原件、房租發票原件,通過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上營業廳或各區(市)服務大廳申請辦理租房提取。承租人配偶申請提取時,還應提供婚姻關系證明原件。本通知發布前,已經提供租賃備案證明辦理提取的職工,可以申請補提。申請補提的職工,僅需提供《因疫情影響職工申請提高租賃提取額度申請表》。
本通知有效期自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遇國家、省、市有關政策作出調整,將另行通知。
1.因疫情影響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
2.職工收入下降證明
3.因疫情影響職工申請提高租賃提取額度申請表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青島市財政局
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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