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濟南日報
2022-07-16 14:23:07
原標題:濟南明確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時間表
來源:濟南日報
本報7月15日訊(記者趙云龍)近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全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這一實施方案中明確提出,將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自建房摸底排查工作,建立臺賬清單;2024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工作,消除重大隱患;力爭2024年12月底前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確保房屋使用安全。
重點整治“四無”自建房等
在工作目標方面,上述實施方案提出,將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壓實“四方責任(產權人主體責任、使用人安全責任、相關部門監管責任、黨委政府屬地責任)”,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壓茬推進,邊排查邊整治,邊鞏固邊提升。2023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自建房摸底排查工作,建立臺賬清單;2024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工作,消除重大隱患;力爭2024年12月底前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確保房屋使用安全。
在排查整治范圍方面,上述實施方案中提出,排查整治工作覆蓋全市行政區域內全部自建房,著重排查位于城鄉接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工業園區、集貿市場和工礦區、景區、庫區、鐵路國省道兩側、勞動密集型企業項目周邊等重點區域的自建房,重點整治“四無(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自建房,擅自改變結構、加高加層、開挖地下空間等違法改擴建的自建房,擅自改變使用功能、違規用于生產經營特別是改建改用為人員密集場所的自建房,以及臨近使用年限的老舊自建房。
明確排查整治內容
在明確排查整治范圍的同時,上述實施方案還明確了排查整治內容。其中,在采集基本信息方面,將準確采集自建房地址、產權人(使用人)、層數、高度、面積、建造年代、結構類型、房屋用途、設計方式、施工方式、抗震設防、安全鑒定、隱患類型等信息,錄入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歸集平臺,確保房屋基本信息詳細準確。
在排查房屋安全狀況方面,將根據《自建房結構安全排查技術要點(暫行)》《山東省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技術指南(試行)》規定,開展房屋地址、地基基礎安全和地上部分結構安全排查,梳理房屋周邊是否存在地質災害隱患,有無抗震構造措施,有無變形損傷、墻體裂縫、地基沉降、屋面塌陷等問題,是否存在結構嚴重損壞、可能失穩失載、影響使用安全等狀況。
在明確房屋使用情況方面,將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根據房屋實際情況判定是否存在擅自改變使用功能、改變結構、加高加層、開挖地下空間等改擴建行為;是否存在違規將自住用房改作生產經營用途的現象;經營性自建房是否依法辦理經營許可、落實場所安全要求等。
在查驗相關手續方面,將做好自建房合法合規情況審核,對涉及自建房的土地性質、用地許可、規劃許可、施工許可、消防審驗、竣工驗收等手續按規定實施查驗,并做好信息登記。
今年8月底前對全市經營性自建房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在實施步驟方面,上述實施方案中提出,在“百日行動”階段(2022年8月底前),將根據省、市關于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行動有關要求,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工作思路,對全市經營性自建房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確保不落一戶、不落一棟、不留盲區,做到安全隱患快查快改、立查立改,違法違規行為即查即糾、嚴查嚴處,在百日內取得明顯成效,堅決消除既有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在全面摸排階段(2023年6月底前),各區縣(含濟南高新區、南部山區、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將按照“先急后緩、先大后小”原則,對全市自建房開展全面排查整治。其中,發現自建房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立即依法依規采取管控措施。
在全面整治階段(2024年6月底前),將嚴格落實產權人(使用人)整治責任,結合自建房評估鑒定情況,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時限,整治完成一戶、銷號一戶,確保按時全部整治完畢。其中,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立即停用并疏散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一般性隱患立查立改、隨時消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的自建房,采取除險加固、限制用途等措施及時予以處理。對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質災害隱患的,按照“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由責任單位(責任人)采取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措施。對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或存在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的,依法依規嚴厲查處。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或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依規追究其責任。上述實施方案中還提出,各區縣在排查整治過程中要做好法律咨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工作,研究制定困難群眾自建房解危整治有關獎補政策。對暫時不具備采取工程整治措施條件的自建房,應當及時采取管控措施,隱患未徹底消除前不得繼續使用。
研究建立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等制度
根據上述實施方案,在2024年12月底前,濟南將健全長效機制。其中,在加強審批監管方面,將強化對新建自建房的審批管理,同步落實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城鄉建設、農業農村、公安、消防、市場監管等部門在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環節的安全監管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嚴格自建房轉用于經營的審批,對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一律不得用于生產經營;對擬改造為賓館飯店、民宿、影院、網吧等人員密集經營場所的,改造前應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報告。
在強化基層建設方面,將進一步壓實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的房屋安全管理職責,依托村鎮建設、農業綜合服務、不動產登記等機構,統籌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加強鎮(街道)鄉村建設管理機構建設和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配齊配強專業技術人員,明確屬地責任,充分發揮城管、村(社區)“兩委”、物業前哨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發現隱患后督促產權人(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
在優化制度體系方面,將推動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和城鎮房屋安全管理相關規定,完善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加強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研究建立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等制度。
在加強信息化建設方面,將依托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歸集平臺,加快建設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統,利用空天地一體化監測手段,實現房屋全鏈條、全要素統一上圖入庫,實施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房屋安全動態監測、智能預警、應急救援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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