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山東網
2023-04-04 15:04:04
原標題:德州下發最新通知!明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來源:德州市政府網
原標題:德州下發最新通知!明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來源:德州市政府網
德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
印發德州市入河排污口監督
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德州市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德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4月1日
德州市入河排污口
監督管理工作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入河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國辦函〔2022〕17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入河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魯政辦字〔2023〕7號)要求,進一步規范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形成權責清晰、監控到位、管理規范的排污口監管體系,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入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視察山東重要指示要求,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的要求,堅持“水陸統籌、以水定岸,明晰責任、嚴格監督,突出重點、分步實施”工作原則,建立入河排污口動態管理機制,確保我市水環境長治久安。在前期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的基礎上,繼續開展入河排污口動態排查,確保市域重點河流全覆蓋。2024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我市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建成科學、完善的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體系。
重點任務
(一)深入開展排查溯源
1.排污口動態排查。各縣(市、區)要按照“有口皆查、應查盡查”要求,對入河排污口工作實施動態管理。在前期排查溯源工作的基礎上,對轄區內排污口進行全面深入摸排,特別是對境域內黃河干流、南運河、徒駭河、馬頰河、德惠新河及省界緩沖區所涉及的漳衛新河等重點河流進行定期摸排,及時掌握新增排污口狀況,實時更新入河排污口臺賬,實現排污口排查全域覆蓋。各主管部門充分發揮行業政策、技術和資金優勢,負責督促指導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落實。以下均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落實,不再一一列出〕
2.明確責任主體。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承擔組織實施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的主體責任,按照“誰污染、誰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則,對于新排查出的入河排污口開展溯源分析,查清排污口對應的排污單位及其隸屬關系,明確污水來源,確定各排污口責任主體。對于經溯源后仍無法確定責任主體的,由縣級政府或其指定的部門作為責任主體。責任主體負責源頭治理以及入河排污口監測整治、規范化建設、維護管理等。(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
(二)實施排污口分類整治
1.明確入河排污口分類。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入河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魯政辦字〔2023〕7號)要求,對我市入河排污口進行梳理、分類,將我市入河排污口分為工業排污口、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污口、農業排口、其他排口等四種類型。根據省生態環境廳指導并結合工作實際,進一步細化排污口類型。(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2.持續推進入河排污口整治。整治工作應堅持實事求是,穩妥有序推進。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按照“依法取締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規范整治一批”原則,根據《德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德州市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的通知》(德環委辦字〔2021〕39號)要求,持續推進入河排污口整治,嚴格落實入河排污口整治銷號制度,通過對排污口進行取締、拆除、規范,最終形成需要保留的排污口清單。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黃河干流、南水北調東線河段及其他需要特殊保護區域內,嚴禁設置工業排污口和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污口,在以上區域內發現上述類型排污口應立即拆除取締。(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局、市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
(三)加強排污口監督管理
1.加強規劃布局。要充分考慮排污口布局和管控要求,嚴格落實相關法律法規關于排污口設置的規定、空間管控要求,確保排污口設置與受納水體水功能區目標相適應。(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審批服務局配合)
2.嚴格規范審批。工礦企業、工業及其他各類園區污水處理廠、城鎮污水處理廠入河排污口的設置依法依規實行審核制。除國家和省級審批的入河排污口外,全市入河排污口實行與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同級審批,相關部門應及時為符合條件的排污單位補辦入河排污口手續。工礦企業、工業及其他各類園區污水處理廠、城鎮污水處理廠需新建、改建、擴大入河排污口的,可在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中體現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內容,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同步辦理。對可能影響防洪、供水、堤防安全和河勢穩定的排污口設置審核,應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市生態環境局、市審批服務局、市水利局牽頭)
3.強化監督管理。生態環境部門統一行使排污口污染排放監督管理職責,通過核發排污許可證等措施,明確各類入河排污口責任主體污染排放、自行監測、信息公開等要求。加強重點排污區域、重點排污口的監督管理,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開展入河排污口監督性監測,對水生態環境質量較差的區域可適當增加監測頻次,實時掌握區域水環境質量。城管、住房城鄉建設、水利、農業農村等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依法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各縣(市、區)要定期開展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自查,抓重點、補短板。市級將通過部門聯合、交叉互查等方式定期組織抽查,重點檢查排污口排查整治進展和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批情況。(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
4.嚴格環境執法。生態環境部門要加大排污口環境執法力度,充分發揮“查、測、溯、治”行動效能,協同相關部門適時組織開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偷排直排、超標排污、私設排污口等違法行為。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設置排污口或不按規定排污的,依法予以處罰;對私設暗管接入他人排污口等逃避監督管理借道排污的,盡快溯源確定責任主體,依法予以嚴厲查處;對存在惡意環境違法行為的,采取行政處罰、限產停產等措施;對涉嫌環境污染犯罪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5.加強信息共享。依托省級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信息化平臺,綜合管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設置審批、日常監督管理等信息,生態環境、行政審批、水利部門要加強信息資源共享,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及管理效能。(市生態環境局、市審批服務局、市水利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強統籌協調,建立生態環境、水利、住房城鄉建設、城管、農業農村等有關部門協同配合和信息共享長效機制,整合有關部門掌握的入河排污口相關數據和信息,加強對排查及整治工作的支持力度,共同推進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切實做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監督管理工作。同級財政做好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監督管理等工作經費保障,確保完成年度各項目標任務。(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嚴格考核問責。建立激勵問責機制,對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開展不力的,采取通報、約談等措施,督促落實排污口監督管理責任;情節嚴重的,依規依紀依法進行問責。對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報表揚。(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三)強化公眾監督。加強排污口監管法律法規宣傳普及力度,積極引導公眾參與,提高公眾對污染物排放的監督意識,充分發揮政府舉報熱線和網絡平臺作用,鼓勵公眾舉報身邊的違法排污行為,營造全社會共同監督、協同共治的良好氛圍。(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