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日報
2023-04-17 07:34:04
原標題:為市場主體退出提供“青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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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為市場主體退出提供“青島方案”
來源:青島日報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吳帥
本報4月16日訊 完善市場主體退出機制是打造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便利化的重要一環,也是促進市場資源優化配置的關鍵方面。市市場監管局、市行政審批局和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青島片區日前聯合下發《關于開展市場主體強制終止試點工作的通知》,將在山東自貿試驗區青島片區先行先試,開展市場主體強制終止試點工作,完善市場主體退出閉環管理,解決無效市場主體強制退出遇到的梗阻。據悉,這是青島在市場主體退出機制率先破題,在全國首創推行“強制終止”,為市場主體退出提供“青島方案”。
近年來,我市通過持續深化簡易注銷改革,完善市場退出機制,不斷暢通市場主體退出渠道,閉環打造市場主體“進得快、長得大、退得易”良好環境。2022年,青島在省內率先破題“企業除名”,在山東自貿試驗區青島片區開展企業除名試點工作,解決企業“退出難”,其間對165家市場主體下達了除名決定書。去年9月份,“企業除名”在全市推廣,收到良好的社會效果。
“在市場主體強制退出環節,我們實際上分了兩步走,先除名后終止,形成市場主體退出的完全閉環管理。”市市場監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在開展除名試點成功的基礎上,今年我市在青島自貿片區推行“強制終止”,對被除名六個月內未辦理清算備案,也未申請注銷登記的和依法被撤銷設立登記三年以上的,也未申請注銷登記的市場主體實行強制終止工作的試點。
《通知》明確了撤銷強制終止市場主體的5種情形,還強調了被強制終止的市場主體5種法律后果,譬如被強制終止市場主體不再納入市場主體統計范圍;在注冊登記業務系統中市場主體狀態作“強制終止”標記;市場主體被強制終止后,其原公司股東、清算義務人依法承擔的組織清算義務不變。企業被強制終止后,其企業名稱自終止之日起未滿一年的,第三人不得申請注冊;屆滿一年以上的,第三人可以申請注冊使用。
開展市場主體強制終止工作,是及時清理已經完全不活躍的名存實亡的市場主體、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有益探索,也是解決無效市場主體長期占用名稱資源和行政資源的一種創新舉動,是破除市場主體準入中存在的名稱制約和束縛,實現名稱資源要素重新進入市場配置的手段。強制終止試點的開展將為全省市場主體退出機制改革提供創新實踐案例和復制推廣路徑,青島也將根據試點情況,適時在全市推行強制終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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