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共山東省委辦公廳
2018-06-20 13:28:06
以“應辦即辦”為原則、“說辦就辦”為承諾、“一次辦結”為目標、“辦就辦好”為理念,倒逼各級各部門各單位更新觀念、轉變作風、優化服務、提升效能。
工作目標從“辦結”提升到“辦好”,改革范圍從依申請的政務服務擴大至政府全部行政行為,從深度和廣度兩方面拓展改革的范疇。
企業和群眾辦“一件事”,在申請材料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情況下,從提交申請到獲取辦理結果,政府要提供“店小二”“保姆式”服務,實行“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不論“見面不見面”“跑腿不跑腿”“線上線下”都要實現“一次辦好”。
6月20日,山東省委辦公廳、山東省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深化“一次辦好”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實施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以下為方案全文:
關于深化“一次辦好”改革
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的部署要求,加大轉變政府職能和簡政放權力度,更好保障服務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切實增強企業和群眾獲得感,現就深化“一次辦好”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圍繞服務新時代現代化強省建設,以政府為企業和群眾辦事“一次辦好”為改革理念和目標、以權責清單為基礎、以流程再造為關鍵、以“互聯網+”為支撐,以企業和群眾辦事便利度、快捷度、滿意度為衡量標準,持續推進削權減證、流程再造、精準監管、體制創新、規范用權“五大行動”,推動政務服務理念、制度、作風全方位深層次變革,全力打造“審批事項少、辦事效率高、服務質量優”的發展環境,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
(二)改革內涵
“一次辦好”即“一次辦結、群眾滿意”,主要是以企業和群眾辦好“一件事”為標準,進一步提升政務服務效能,是從“辦”的角度對政府自身提出的目標要求和服務理念,也是對企業和群眾到政府辦事“零跑腿”和“只跑一次”服務理念的深化拓展。以“應辦即辦”為原則、“說辦就辦”為承諾、“一次辦結”為目標、“辦就辦好”為理念,倒逼各級各部門各單位更新觀念、轉變作風、優化服務、提升效能。工作目標從“辦結”提升到“辦好”,改革范圍從依申請的政務服務擴大至政府全部行政行為,從深度和廣度兩方面拓展改革的范疇。企業和群眾辦“一件事”,在申請材料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情況下,從提交申請到獲取辦理結果,政府要提供“店小二”“保姆式”服務,實行“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不論“見面不見面”“跑腿不跑腿”“線上線下”都要實現“一次辦好”。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創新監管方式,全面推行綜合行政執法,實行“一個領域一支隊伍”執法,避免多層多頭重復執法。深入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和政策解讀,各級政府要按照“一次辦好”的理念,主動為社會提供全面、準確、具體的政務信息,最大程度、最大范圍普及公共服務,全面接受社會監督。
(三)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黨的群眾路線貫徹到“一次辦好”改革全過程,圍繞發展所需、基層所盼、民心所向,加大轉變政府職能和簡政放權力度,用最短的時間、最快的速度,把服務企業和群眾的事項辦理好,讓群眾成為改革的監督者、推動者、受益者。
堅持走在前列目標定位。對標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對標先進省市,落實中央關于放寬市場準入“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次”等“六個一”的要求,全面梳理依申請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大力簡化優化服務流程,高質量、高標準推動“一次辦好”改革。
堅持聚焦問題精準發力。聚焦影響制約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的堵點痛點難點,上下協同聯動,實施重點突破,治庸治懶治頑,真正解決好審批服務中存在的邊減邊增、名減實不減、有減有不減、擅自擴大自由裁量權、紅頂中介等突出問題。協同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和監管方式創新,落實監管責任,實現寬進嚴管。
堅持依法推進改革。強化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重大改革舉措同步考慮相關法規規章的立改廢釋,對制約改革的法規規章及時提出修改建議,構建更加系統完善、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依法按程序推進改革。
堅持結果導向結果評價。立足實際,量身訂制工作目標,樹立結果導向,狠抓工作落實。強化結果評價,創新方式方法,科學反映營商環境狀況,讓企業和群眾評判改革成效,不能自說自話、自娛自樂。
(四)實施范圍
全省各級承擔政務服務職能的部門(單位)、中央駐魯有關單位等。
二、主要內容
(一)重點任務
1.公布“一次辦好”事項清單。明確“一次辦好”事項梳理范圍,將已公布的“零跑腿”“只跑一次”事項規范為“一次辦好”事項。在此基礎上,對依申請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進行全面梳理,因地制宜、因事而宜、分類施策、分批公布“一次辦好”事項清單,合法合規的事項“馬上辦”,一般事項“網上辦”,面向個人的事項“就近辦”,復雜事項實行幫辦(代辦)“一次辦”。2018年7月底前公布第一批“一次辦好”事項清單,9月底前再公布一批,實現“一次辦好”全覆蓋。
2.健全“一次辦好”服務網絡。依托濟南市政務服務大廳建設省級政務服務大廳,2018年8月底前基本完成建設任務,實現省市一體化服務。推動治理重心下移,盡可能把資源、服務、管理放到基層,對量大面廣的個人事項可利用銀行、郵政等網點實現服務端口前移。加強市縣政務大廳、鄉鎮便民服務中心規范化建設,加快推進村級便民服務點和網上服務站點建設,充分發揮村級服務代辦員作用,開展代繳代辦代理等便民服務,打通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在“就近能辦”的基礎上,逐步推動居民身份證、駕駛證、出入境證件、醫保社保、住房公積金等便民服務事項“異地可辦”,2018年6月底前各市推出一批“全市通辦”事項,省直部門推出一批“全省通辦”事項。
3.創新“一次辦好”服務模式。圍繞“一次辦好”目標,全面推行“五個一”集成服務。政務大廳“一窗受理”,實行“前臺統一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件”,2018年8月底前市縣政務服務大廳基本實現“一窗受理”服務,12月底前進一步健全完善運行機制和標準。關聯事項“一鏈辦理”,把分散在不同部門的事項按鏈條進行優化整合,將“一事一流程”整合為“多事一流程”,9月底前,各市縣要率先對基層量大面廣、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事項進行流程優化,在戶籍辦理、車輛和駕駛人證照辦理、事務公證、社保繳納、勞動就業、民政救助、殘疾人證辦理、養老機構設立、民辦教育機構設立、個體診所設立、藥品零售企業設立等民生領域推行“一鏈辦理”,逐項編制工作規程和辦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請。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完善省政務服務平臺功能,12月底前試點開展電子證照、電子印章應用,完成省政務服務平臺與部門自建系統對接整合,基本實現行政許可事項和依申請辦理的公共服務事項網上服務全覆蓋。政務熱線“一線連通”,除110、119、120等緊急類熱線外,其他熱線原則上全部實現“12345”一號呼叫,10月底前完成各類熱線服務資源、政策咨詢和投訴舉報等主要社交平臺與政務服務平臺的數據對接、服務整合。貼心幫辦“一次辦結”,建立幫辦(代辦)制度,各級政務服務大廳工作人員、窗口審批人員為企業和群眾提供“一對一”貼心幫辦(代辦)服務,在威海、新泰等市縣先行試點,適時在全省復制推廣。
4.推行“一次辦好”集中審批。結合機構改革,在市縣和市屬省級以上開發區依托政務服務管理機構,建立行政審批服務局,實行“一枚印章管審批”。依法設立的行政審批服務局辦理的行政許可等事項具有法律效力,原主管部門不得要求企業和群眾再加蓋本部門印章,杜絕重復蓋章。
5.完善“一次辦好”服務標準。加強權責清單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實行動態管理,推動權責清單同“三定”規定有機銜接,分期分批按系統規范權責清單,適時推進“同一事項、同一標準、同一編碼”。根據山東省地方標準《政務服務工作規范第1部分:行政許可》,積極推進行政許可辦理流程、服務、場所建設與管理、監督檢查評價等規范化建設。2018年11月底前,制定出臺“一次辦好”地方標準。
6.強化“一次辦好”信息支撐。按照“整合是原則、孤網是例外”的要求,清理整合分散、獨立的政務信息系統,打破信息孤島,加快推進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完善網上統一身份認證體系,明確電子證照、電子公文、電子印章法律效力。進一步明確各部門(單位)信息共享的種類、標準、范圍、流程,規范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共用,強化政務信息資源跨地區、跨層級、跨部門(單位)按需共享、交換、互認,對政務服務事項數據進行“全打通、全歸集、全共享、全對接”,實現對自然人和企業身份核驗、納稅證明、不動產登記、學位學歷證明、資格資質、社會保險等數據的共享應用。凡是政府部門產生的證照、批文等原則上不再需要辦事企業和群眾提供。加強政務信息資源統籌管理,推進基礎信息資源庫建設,2018年12月底前,建成全省人口、法人單位、空間地理、宏觀經濟、公共信用、電子證照等重點基礎信息資源庫。
(二)具體措施
7.推進“3545”專項改革。以企業開辦、不動產登記、施工許可為突破口,大力精簡環節、材料和流程,壓縮辦理時限,確保實現“3545”目標。2018年9月底前,實現新開辦企業3個工作日內完成營業執照辦理、公章刻制、銀行開戶、涉稅辦理、社保登記等事項;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地稅等部門實行“一窗受理”、聯合辦理,取消無法律、行政法規依據的材料和環節,確保5個工作日內完成房屋交易、稅收繳納和轉移、抵押登記等不動產登記相關事項;完善省政務服務平臺投資建設項目報建審批全流程運行監管功能,滿足工程建設項目全過程審批需求,推進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國土資源、規劃、消防、環保、水利、地震等部門涉及的項目立項、規劃許可、評估評審、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等事項實施容缺受理、多評合一、多規合一、多圖聯審、并聯辦理、聯審聯辦,確保45個工作日內完成包括從立項到竣工驗收在內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過程。
8.簡化企業水電氣暖報裝。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要履行行業管理職能,指導和監督面向群眾提供公共服務的企事業單位,特別是與企業生產經營密切相關的供水、供氣、供暖、供電等服務事項進行全流程優化,簡化辦理手續、壓縮辦理時間。
9.實施精準協同放權。進一步梳理省市縣三級權力事項,凡法律法規沒有明確實施層級且基層有實際需求的,原則上由縣級實施。根據法律法規調整和國務院削減權力事項等情況,繼續精簡省級行政權力事項。助推新舊動能轉換綜合試驗區建設,發揮“三核”引領作用,2018年6月底前依法將民生、投資建設、企業生產經營、促進創新和人才引進等部分省級行政權力事項下放或委托濟南、青島、煙臺三市實施。
10.持續開展“減證便民”。鞏固“減證便民”成果,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一律取消,能通過個人現有證照來證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請人書面承諾方式解決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蓋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過網絡核驗的一律取消,開具單位無法調查核實的證明一律取消。確需保留的證明材料,要逐項列明設定依據、索要單位、開具單位、辦理指南等,嚴格實行清單管理。對保留的證明,要加強互認共享,減少不必要的重復舉證。大力減少蓋章、審核、備案、確認、告知等各種繁瑣環節和手續,上一個政務服務環節已收取的申報材料,不再要求重復提交。2018年10月底前,開展清理證明“回頭看”活動,12月底前完成各類繁瑣環節和手續的清理工作。多渠道多途徑提高辦理效率和服務水平,通過預約、輪休等辦法,為企業和群眾辦事提供錯時、延時、一對一專辦服務和節假日受理、辦理通道等服務模式,切實解決企業和群眾反映突出的排號等號、耗時長、來回跑等問題。探索對適宜的事項開展智能審批,實現即報即批、即批即得。深度開發各類便民應用,推動更多審批服務事項通過互聯網移動端辦理。
11.減輕企業稅費負擔。切實落實國家降電價和減稅政策。進一步清理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調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標準。繼續開展行業協會商會涉企收費清理規范工作,2018年8月底前編制省級目錄清單并向社會公布,擴大涉企收費“一張網”覆蓋面。加快非稅收入管理系統電子化改革,在各縣(市、區)建立涉企收費動態監測點,形成省市縣三級聯動、省直相關部門(單位)聯合處理機制,對各類亂收費行為公開曝光、嚴肅處理。在各類開發區推行由政府統一組織對一定區域內土地勘測、礦產壓覆、地質災害、水土保持、文物保護、洪水影響、地震安全性、氣候可行性等事項實行區域評估,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12.降低企業準入門檻。扎實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試點,改革審批方式,加強綜合監管,推行“照后減證”、合規監管。持續推進“多證合一”改革,將更多的非許可類涉企登記、備案等事項納入到“多證合一、一照一碼”。繼續加大全程電子化登記改革力度,進一步擴大電子營業執照的應用領域,推行市場主體簡易注銷登記改革,不斷提高工商注冊便利化水平。2018年10月底前在有條件的市縣試點建設商事登記證照聯辦系統,實現證照同發。對國家鼓勵類企業投資項目探索不再審批,對不新增建設用地“零增地”技改項目推行承諾制。
13.清理規范中介服務。2018年7月底前,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托清本行業、本領域具有相關技術服務資質資格的機構底數,并對與行政審批相關的技術性審查和中介服務事項進行監督考核。強化中介服務監管,全面開展中介服務信用評價,建立健全中介服務機構退出機制。9月底前制定出臺環境評價、水資源和水土保持評價、地質災害影響評價、壓覆礦產評價、地震安全性評價、文物影響評價、車輛安全和環保檢測、特種設備圖紙審查和型式試驗、施工圖審查、工程質量檢測、安全評價、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消防檢測、防雷裝置檢測等涉政務服務的技術服務規范標準和監管措施。除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外,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設定的區域性、行業性和部門間中介服務機構執業限制一律取消。嚴禁限額管理中介服務機構數量,企業自主選擇中介服務機構,政府部門不得強制指定或變相指定。政府部門在審批過程中委托開展的技術性服務活動,必須通過競爭方式選擇服務機構,服務費用一律納入部門預算。依托省政務服務平臺,進一步完善網上“中介超市”功能,中介服務機構“零門檻、零限制”入駐,實現網上展示、網上競價、網上中標、網上評價,切實解決中介服務壟斷、效率低、收費高等問題。
14.構建新型監管機制。創新監管方式,落實監管責任,推動政府管理真正轉向寬進嚴管。按照權責對等、權責一致和“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厘清審批和監管權責邊界,強化落實監管責任,健全工作會商、聯合核驗、業務協同和信息互通的審管銜接機制。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2018年12月底前推行市場監管領域跨部門“隨機抽查”,對同時涉及多層級、多部門的檢查事項,實現一次性聯合檢查。繼續推進綜合行政執法,實行“一個領域一支隊伍”執法、跨領域綜合執法。探索智慧監管、包容審慎監管,提高監管的公平性、規范性、簡約性。加強信用監管,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諾、信息公示為特點的新型監管機制,加強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和應用。6月底前實現“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結果向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山東)和山東省域征信服務平臺實時推送。借助國家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各級政府監管部門開放數據,并與審批服務、監管處罰等工作有效銜接。健全完善涉企信息歸集工作機制,全面及時準確歸集公示涉企信息。建立健全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實現“事前管標準、事中管檢查、事后管處罰、信用管終生”。9月底前各有關部門(單位)制定本領域失信守信黑紅名單認定標準和管理辦法。
15.推進法規規章立改廢釋。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對影響和阻礙“四新經濟”發展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規范。全面清理現行排除限制競爭政策措施,消除經濟發展的實質性障礙,2018年6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加強對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論證,強化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從源頭上杜絕阻礙改革的政策法規出臺。梳理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監督等執法類職權事項,規范程序、行為和自由裁量權,推進嚴格公正規范文明執法。
16.實施優化營商環境10個專項行動。著力優化營商環境,開展優化企業開辦、優化不動產登記、優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簡化水氣暖報裝、簡化獲得電力、便捷獲得信貸、優化政務服務、相對集中行政審批、推進信息共享、營商環境評價10個專項行動。建立一個行動、一套方案、一位省領導負責、一個牽頭部門、一個工作專班的落實推進機制。2018年6月底前各牽頭部門(單位)出臺具體落實方案。
17.建立營商環境評價機制。開展創業創新營商環境評價,針對企業開辦和注銷程序、施工許可證辦理程序、獲得水電氣暖、辦理不動產登記、獲得信貸難度和成本、納稅服務、跨境貿易和投資便利化等主要指標,2018年11月底前對17市營商環境進行評價。
三、組織實施
(一)落實工作責任。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提高思想認識,建立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抓落實工作機制,統籌負責改革的組織協調、推進落實和督促檢查。各市、縣(市、區)和省直相關部門(單位)要于2018年6月底前制定“一次辦好”改革具體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工作措施、工作進度,將改革任務清單化、項目化,細化施工圖、時間表、責任鏈,把任務分解到位、落實到人,向社會公開承諾,逐一兌現。省直相關部門(單位)要加強對本系統改革工作的督促指導和業務培訓,規范工作標準、搞好上下結合、提升工作效能。各級推進政府職能轉變領導小組要加強統籌協調,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確保各項改革工作順利推進。
(二)加強督查考核。堅持真督實查,強化結果運用,將深化“一次辦好”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相關情況列入重點督查事項,并作為省直部門(單位)和市縣黨政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建立改革任務臺賬,跟蹤落實改革情況,綜合運用督查、審計、明察暗訪等方式對“一次辦好”改革各項工作任務進行全程監督,定期調度通報各級各部門各單位改革任務進展情況。協同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作風建設,切實轉變服務理念和工作作風,著力革除“管卡壓”“推繞拖”和官僚主義、部門本位主義等“四風”新表現形式。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激勵干部擔當作為干事創業的意見(試行)》要求,按照“三個區分開來”原則,為敢于擔當的干部擔當,對敢于負責的干部負責。對改革任務落實到位、積極作為的典型要通報表揚、給予獎勵;對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的,抓住典型,嚴肅問責,確保各項改革任務落實落細落地。2018年6月底前,制定優化營商環境督查工作方案。
(三)注重宣傳引導。堅持開門搞改革,建立健全企業和群眾滿意度評價機制,開展滿意度調查,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建議,讓人民群眾評判改革成效。發揮基層首創精神,開展改革“一招鮮”活動,建立健全省市縣協作攻關機制,爭取年內推出一批有影響力的改革實踐樣本。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新媒體等載體和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加強輿論監督,正確引導社會預期,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廣泛凝聚社會共識,營造良好改革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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