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山東商報
2018-07-17 08:40:07
連續多日,包括全省多地都迎來了高溫高濕的“桑拿天”,多地氣溫連創新高,這種天氣下,出個門都要下好大的決心。但在城市各個角落,隨處可見高溫天氣下依然堅守崗位的工作人員,為切實維護高溫期間職工合法權益和身心健康,促進企業安全生產,根據《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戶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加點。
近日,記者從山東省人社廳了解到,企業要做好高溫天氣期間的生產組織和管理,超高溫時段嚴禁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當日應當停止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戶外露天作業時間不得超過5小時,并暫停高溫時段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戶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加點。
另外,企業要采取措施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合理布局生產現場,改進生產工藝和操作流程,增設通風降溫設施,加強防暑降溫設備的維護和保養,設立高溫作業職工工間休息室等,為職工提供必要的個體防護用品和防暑降溫所需的清涼飲料及保健用品,保證工作場所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要求。
企業要落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企業職工防暑降溫費標準的通知》要求,嚴格按照從事室外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40元的標準發放職工防暑降溫費。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企業在崗且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列入發放范圍。職工未正常出勤的,企業可按其實際出勤天數折算發放。
如遇違規企業職工該咋辦?記者了解到,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積極做好監督檢查工作,督促用人單位全面落實相關防暑降溫措施。要加強對有高溫作業場所和戶外露天作業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監督檢查,重點對《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貫徹落實、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發放等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于用人單位違反規定強迫勞動者在高溫天氣期間工作的,要堅決予以制止,立即停止高溫作業;對于未按規定標準發放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等行為,要按照《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依法嚴肅查處。(王曉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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