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9-05-23 21:35:05
齊魯網5月23日訊 5月23日,山東廣播電視臺《問政山東》欄目現場問政山東省醫療保障局。在醫保報銷中,如果住院發票原件丟失,能否補辦?能否報銷呢?節目現場就曝光了日照王先生的親身經歷。
日照莒縣的王先生,在2018年他的父親因為肝癌,住進了上海東方肝膽醫院,這期間診療費用總計是93876元。父親出院后,王先生想趕緊去辦醫保報銷,好給父親繼續治療,可沒想到一個疏忽卻讓麻煩接踵而至。
原來,王先生父親在2018年5月2號出院,出院之后報銷的時候發現,發票原件丟失了。根據《日照市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備案辦理流程》,報銷時必須攜帶住院費用發票原件。
然而王先生查資料發現,2018年7月23號,當時的醫保主管部門山東省社會保險事業局曾下發《關于醫療費報銷中發票丟失問題的處理意見》,《意見》指出,提供原始發票存根復印件確有困難的,應當提供醫療機構出據的相關證明材料并加蓋醫療機構公章(或財務專章)。于是,王先生參照著意見,又回到上海父親看病的醫院,按要求開具了發票遺失證明。
當王先生風塵仆仆從上海趕回日照后發現,日照市這邊是不承認這個相關證明材料,只認發票原件。
從2018年5月到12月,王先生為了報銷的事跑了7個月,多次找到日照市和莒縣的醫療保險管理處。但每次得到的答復都是:沒有發票原件,醫療費不能報銷。后來,王先生一紙訴狀,將莒縣醫療保險管理處告上了法庭。
2019年4月12日,莒縣人民法院判決,莒縣醫療保險管理處應當按規定核準比例履行對王先生父親住院費用的報銷職責。之后莒縣醫保處也受理了資料。“說是這幾個月,錢就能報下來。應該是從去年5月到今年4月,經歷了將近一年。”王先生表示雖然這次勝訴了,但是過程卻很崎嶇的。
那么,王先生這次勝訴能否推動《關于醫療費報銷中發票丟失問題的處理意見》在地方的落實呢? 近日,記者對日照市莒縣醫療保險管理處、日照市醫保局、濟寧市嘉祥縣分別進行來暗訪咨詢,在這些窗口部門得到的答復基本統一:丟失發票原件就無法進行醫保報銷。
2018年7月23日原山東省社會保險事業局下發的《關于醫療費報銷中發票丟失問題的處理意見》,這樣的指導意見初衷的確是急群眾所急。如今,新成立的省醫療保障局對此《意見》(簡稱)認可嗎?5月23日,在《問政山東》直播現場,山東省醫保局局長張寧波明確表態,對于2018年出臺的《關于醫療費報銷中發票丟失問題的處理意見》,“現在仍然認可,仍然有效,仍然管用!”
對于節目曝光問題,張局長坦言,“我這個醫保局長有責任,要對這位沒有報銷的老同志深深表示歉意。明天我們派人去,聯合有關部門一塊解決,馬上辦。今天晚上就派出督導組嚴厲查處。 ”節目現場,同時連線了日照莒縣縣政府主要負責人,“讓群眾再打官司是不合適的。”日照莒縣縣長現場承諾,“我們舉一反三,要在一周內全部落實到位。”
閃電新聞記者 莫永瑜 李怡靜 王雪 尹承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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