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日報·新銳大眾
2019-05-29 08:03:05
山東扶持發展規模化生態林場和鄉村林場 2020年將新建規模化生態林場19處以上
5月28日,大眾日報·新銳大眾記者從山東省自然資源廳獲悉,山東于近日印發《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推進規模化生態林場和鄉村林場建設的通知》,明確到2020年,將新建1000畝以上規模化生態林場19處以上,500畝以上鄉村林場150處以上。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實施造林綠化十大工程的通知》,我省明確提出要實施規模化生態林場建設工程。山東省自然資源廳相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當前,全省還有22個縣(市)沒有國有林場,通過推進規模化生態林場和鄉村林場的建設,引導多種力量參與生態建設,將進一步完善我省造林綠化體制機制,推進國土綠化向造林規模化、經營科學化、管理規范化發展。
根據《通知》,規模化生態林場應由縣(市、區)或鄉(鎮)政府、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企業等社會主體依法設立。林場土地權屬明晰,土地使用期限在30年以上。林場用地要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生態功能區規劃,生態區位重要,相對集中連片。林場面積要在1000畝以上,且近兩年新造林面積要達到500畝以上,林木綠化率80%以上。林場要有比較完善的生產道路、管護用房等基礎設施,有完備的森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等防災減災措施,三年內未發生亂砍濫伐、重大林業有害生物和森林火災。
值得關注的是,規模化生態林場實行優先申報認定制,優先支持無國有林場的22個縣(市)建立規模化生態林場,每個縣(市)限申報1處。
同時,《通知》還明確了鄉村林場建設標準。鄉村林場應由鄉(鎮)政府或村集體經濟組織、林業經營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企業等社會主體依法建立,經營面積在500畝以上,且林木綠化率80%以上。其中,由鄉(鎮)政府或村集體經濟組織建立的林場,其收益分配機制應符合國家政策;林業經營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企業等社會主體通過承包、租賃集體土地取得的土地要確保合法有效,權屬明晰,四至清楚,無爭議糾紛,土地使期限在30 年以上。林場內無宜林荒山荒灘荒地、無破損山體,三年內未發生亂砍濫伐、重大林業有害生物和森林火災。鄉村林場實行限額申報制,每個縣(市、區)每年可申報1—2處鄉村林場。
據悉,我省將于每年9月底前,對規模化生態林場和鄉村林場進行認定,評選認定為規模化生態林場、鄉村林場的,由省自然資源廳分別授予“山東省規模化生態林場”“山東省鄉村林場”稱號。(通訊員 趙坤)
附:無國有林場縣(市)名單
青島市膠州市,淄博市桓臺縣,東營市廣饒縣、利津縣, 濰坊市諸城市、高密市、昌邑市,濟寧市魚臺縣、汶上縣、梁 山縣,日照市五蓮縣、莒縣,濱州市博興縣、陽信縣,德州市 禹城市、寧津縣、武城縣、慶云縣、臨邑縣,聊城市臨清市、東阿縣,臨沂市蘭陵縣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