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9-09-19 12:59:09
齊魯網9月19日訊(記者 何則偉)山東省應急管理廳、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自然資源廳今天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大依法懲處危害森林草原防火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力度的通知》,通知指出,全省已查明原因的106起火災中,98起系人為因素引發,為此,山東將加大依法懲處危害森林草原防火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力度。
為進一步加強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結合山東省森林防滅火工作實際,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自然資源廳與省應急廳就進一步加大依法懲處危害森林草原防火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力度通知如下:
充分認識依法治火工作的重要意義
閃電新聞記者了解到,野外火源管理工作點多、線長、面廣,管理十分困難,只有依法懲處危害森林防火安全違法犯罪行為,才是做好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重要保障。據統計,2010年以來全省共發生森林火災132起,已查明原因的106起,其中98起系人為因素引發,另外8起系電線打火、車輛自燃引發。
這些森林火災的發生暴露出部分群眾法律意識不強,防火觀念淡薄,隨意用火現象時有發生,存在一定的僥幸心理。為切實做好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必須把依法治火、依法防火、從源頭上管住各類火源作為關鍵預防措施,嚴厲打擊野外違法違規用火行為。同時,要加強森林草原火災案件偵破力度,及時查明每一起森林草原火災的原因,依法對違法人員進行嚴懲。
依法查處危害森林草原防火安全違法行為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及時組織開展隱患排查活動,對發現存在隱患的單位,根據職責分工,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責成其整改。要嚴把生產用火審批關,確需用火的要嚴格落實防火措施。在森林草原高火險期和高火險區嚴查違法違規用火行為,對違法攜帶火種和易燃易爆物品進入防火區的、未經批準擅自用火的、雖經批準但未按照批準要求野外用火等違法行為以及違反各級政府依法發布的森林草原防火通告的,由公安機關和自然資源(林業)主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森林防火條例》《草原防火條例》《山東省實施<森林防火條例>辦法》《山東省森林資源條例》等有關規定,依法給予警告、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
嚴厲打擊危害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犯罪行為
各級各相關部門在依法查處危害森林草原安全違法行為過程中,發現違法事實涉嫌構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必須移送至公安機關。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后,有關單位應及時通知公安機關到達火災現場。公安機關到達現場后,立即開展有關偵查工作,并對有關證據及時采取固定保全措施,依法對有關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
檢察機關對重大案件可以派員提前介入偵查活動,做好引導偵查取證工作,并及時提起公訴;對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涉嫌犯罪有關責任人未依法追究責任或追責不到位的,要依法及時提出監督意見。審判機關對重大敏感案件,要快審快判,及時依法懲處涉嫌危害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犯罪分子。
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各級應急、林業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要嚴格執行《山東省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辦法》,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原則,針對森林草原防火安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的薄弱環節及不足,建立健全案件移送、信息共享、案情通報等銜接制度,切實做到無縫銜接,堅決杜絕有案不移、難移及以罰代刑。各級檢察機關、審判機關要將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納入公益訴訟范疇,對危害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犯罪行為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對怠于履職的相關部門提起行政公益訴訟,切實做到維護生態、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森林草原資源安全。
以案釋法 加強森林草原防火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山東省應急管理廳相關負責人告訴閃電新聞記者,要落實責任,加強普法宣傳活動,充分運用廣播、電視、網絡、微信、短信等宣傳手段,廣泛宣傳普及森林草原防滅火法律法規和安全避險常識,及時推送、發布依法從嚴打擊危害森林草原防火安全違法犯罪典型案例,曝光森林草原火災肇事人員處罰結果,形成強大的震懾力,舉一反三,教育相關單位和人員依法落實森林草原防滅火責任,切實增強人民群眾對依法懲治森林草原防火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的認同感,形成全社會參與了解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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