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1月24日訊 省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今天組織召開全省視頻會議。記者從會上了解到,為進一步完善進口冷鏈食品第一道關口徹檢徹控機制,切實加強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山東省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印發《關于嚴把進口冷鏈食品第一道關口設立集中監管專倉 開展核酸檢測和預防性全面消毒的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部署建立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專倉制度,集中開展核酸檢測和預防性全面消毒工作。
《方案》明確,各市要利用已有的大型冷藏冷凍設施,建立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專倉,2020年12月10日前建成并運行。進口冷鏈食品數量較大的縣(區、市)和大型外貿(畜禽屠宰)加工企業,也可以建立專倉。各地市場監管、衛生健康、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組建駐倉監管組,確定專職人員,實行24小時駐倉監管。
《方案》要求,通過山東口岸或外省口岸(包含外省企業)進入山東,且未在口岸環節進行核酸檢測和預防性全面消毒的進口冷鏈食品,必須進入目的地市設立的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專倉,集中進行核酸檢測和預防性全面消毒。
《方案》規定,采購、使用未在口岸環節消毒的進口冷鏈食品的生產、銷售、餐飲服務單位,必須于進口冷鏈食品到達目的地24小時前,向目的地市駐倉監管組報送備案信息。各市要對入庫的進口冷鏈食品進行采樣檢測,開展全面消毒。檢測結果為陰性的進口冷鏈食品,方可出倉流通。
《方案》規定,進口冷鏈食品應持有《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貨物清單》《口岸進口冷鏈食品消毒記錄證明》或《××市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專倉出倉證明》(以下簡稱“冷鏈三證”),并隨進口冷鏈食品一同流轉,隨時備查。禁止銷售、采購、運輸和貯存沒有“冷鏈三證”和電子銷售憑證的進口冷鏈食品。銷售進口冷鏈食品時,要設專柜、專人銷售,公示追溯二維碼,供消費者監督查詢。
《方案》強調,要加大對生產、銷售、餐飲服務、運輸、冷庫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對于不落實提前24小時報備、不配合集中監管、不進入集中監管專倉檢測消毒、不使用“山東冷鏈”、不索證索票、不分區存儲、不亮碼銷售,以及不執行全省冷鏈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其他行為,一律停業整頓,公開曝光,納入誠信體系,實施聯合懲戒;致使疫情擴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方案》同時對口岸防控機制、專倉保障措施、全程防控防護、部門職責進行了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