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4月25日訊 近日,山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發布4月份重點交通違法企業、車輛及駕駛人名單,同時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例。
增駕A1駕考剛通過,喝酒慶祝后醉駕又被抓
2021年3月19日晚23時許,呂某駕駛私家車沿聊城市昌潤路由北向南行駛到昌潤路與高速南路路口時,被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支隊執勤四大隊民警查處,經現場酒精呼氣檢測,呂某酒精呼氣檢測結果為113mg/100ml,屬醉酒駕駛行為。民警對呂某詢問時得知,他是B1駕駛證,為了生計歷經4年增駕A1考試,18號剛剛駕考通過,19號晚上約了教練一起出來慶祝,太高興喝多了忘記找代駕。一把辛酸淚,但后悔已晚亦。已增駕到A1,駕駛證還未領到手中的呂某已被民警依法吊銷駕駛證,并追究刑事責任。
今年是“醉駕入刑”十周年,社會各界嚴厲譴責酒后駕駛這種對法律漠視和對生命不負責任的行為,“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應該是每個駕駛員心中不可動搖的法則。
酒駕超速發生事故致人死亡,終生禁駕
2020年7月24日14時20分,張某駕駛魯LWR***號牌小型轎車,沿日照市五蓮縣街潮路由西向東行駛至街頭鎮坡子村路段處,與推著小推車的行人于某相撞,致于某身亡。事發時,張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且未按規定車道行駛、未確保安全車速是造成事故發生的原因。
經調查,民警還發現張某還存在駕駛證超分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行為。他所駕駛的魯LWR***號牌小型轎車未按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為此,張某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2021年1月6日,經五蓮縣人民法院判決,張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2021年2月5日,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依法對張杰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核載6人實載18人,違法校車被查處
2021年3月25日16時16分,萊州交警根據前期摸排的“轄區某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涉嫌超員”線索,聯合沙河鎮政府主動出擊,準確查獲該幼兒園接送幼兒超員車輛。期間,民警在核查駕駛員信息的同時,不斷與孩子進行語言交流,分散他們注意力,調節緊張情緒并調度專業的校車將孩子安全送回家。
經核查:該車核定載客6人,實際載客18人,超員200%,屬于嚴重超員,存在重大的交通安全隱患。當日,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條、第九十條規定對涉事駕駛員處以罰款二百元記六分的處罰,同時對該駕駛人因一個積分周期計滿12分,依法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