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9-12-30 20:27:12
齊魯網·閃電新聞12月30日訊 今天上午,山東省政府召開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山東省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形成機制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2019年10月2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下發《關于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形成機制改革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規〔2019〕1658號),決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將現行標桿上網電價機制調整為“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價格機制。為貫徹落實國家政策,山東省研究制定《山東省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形成機制改革實施方案》。
2020年1月1日起取消煤電價格聯動機制
自2020年1月1日起山東省取消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將現行燃煤發電標桿上網電價機制改為“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價格機制。
基準價按山東省現行燃煤發電標桿上網電價確定,浮動幅度范圍為上浮不超過10%(2020年暫不上浮)、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具體標準為:基準價每千瓦時0.3949元(含稅,下同),最高上浮價格0.4344元(上浮10%),最低下浮價格0.3357元(下浮15%)。
通過市場化方式形成上網電價的工商業用戶用電價格,包括市場化方式形成上網電價、輸配電價(含交叉補貼和線損,下同)、政府性基金,不再執行目錄電價。
由電網企業保障供應的用戶用電價格,繼續執行目錄電價。其中,居民、農業用電繼續執行現行目錄電價,確保價格水平穩定。
五大配套政策明確電價補貼補償
《方案》明確了有關配套政策。一是穩定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補貼政策;二是穩定承擔國產化任務的核電機組上網電價政策;三是實行民生采暖型燃煤背壓機組兩部制電價政策;四是完善燃煤自備電廠價格政策;五是探索制定電力市場燃煤機組容量補償政策。
《方案》還明確了相關保障措施:一是建立電力市場監管機制;二是建立電力市場價格監測和風險防范機制;三是建立政策性交叉補貼定期測算機制;四是健全輔助服務電價形成機制;五是逐步擴大電力市場交易規模。
2020年只下浮不上浮,確保工商業平均電價只降不升
據了解,《方案》的出臺將使非市場化用戶電價保持基本穩定。同時,2020年只下浮,不上浮,確保工商業平均電價只降不升,工商業用戶電費負擔將進一步減輕,有利于電力用戶降低電價水平,減輕用戶電費負擔,優化營商環境。
閃電新聞記者 王楚齊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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