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9月7日訊 近日,淄博市周村區(qū)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吳某某等18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開庭審理。
2013年以來,以吳某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為謀取非法利益,采取暴力、威脅手段,有組織地實施多起違法犯罪活動,插手工程建設、危廢物處理等領域,通過實施強迫交易、串通投標、敲詐勒索等一系列犯罪活動大肆斂財,嚴重破壞了周邊社會、經濟、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庭審前,為確保開庭工作順利開展,公訴人精心準備出庭預案,庭審訊問、質證提綱、公訴意見等。同時,為了提高庭審效率,強化指控效果,充分利用庭前會議,解決了管轄、回避、排除非法證據等程序性事項。
為保證各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公訴人制作了詳細的證據提綱提供給了各辯護人和被告人,庭前充分交流了質證意見。庭審中,公訴人圍繞指控的違法犯罪事實依法進行舉證、質證,并從案件事實與證據的認定、法律適用、量刑情節(jié)等方面發(fā)表了公訴意見,取得了較好的庭審效果。
該案因涉案人員眾多、案件復雜,庭審持續(xù)了五天,將擇期宣判。